2元乘车优惠|打击违规两宗转警跟进 49岁男涉18次违例罚$14,400

撰文: 韦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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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去年6月起联同公共交通营办商就违规使用2元乘车优惠展开行动,截至去年尾仅一宗交警方跟进。警方最新回复称,经调查后,去年12月1日以传票方式检控一名49岁男子,他最终于上月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裁定违反18项《香港铁路附例》(第14A条)“没有缴付车费等”,共被判罚款14,400元。

警方今日(7日)回复称,经调查后,于去年12月1日以传票方式检控一名49岁姓刘男子,涉嫌违反《香港铁路附例》。该男子于上月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裁定违反18项《香港铁路附例》(第14A条)“没有缴付车费等”,合共被判罚款港币一万四千四百元。

根据《香港铁路附例》(第14A条)“没有缴付车费等”,任何人不得在未付或拒付按照该附例可征收的任何车费、附加费或其他款项情况下离开已付车费区域。

去年6月至今年2月约2360人疑违规使用二元优惠

运输署称,去年6月起就违规使用二元优惠联同专营巴士和渡轮等公共交通营办商加强执法工作,至今年2月底,共进行约350次联合执法行动,查验共650条路线及约2,360名怀疑违规使用二元优惠计划的人士。

再多一宗个案转交警方跟进

运输署称,至今共有两宗涉嫌违规个案转交警方跟进,其中一宗去年6月发现的违规个案,已完成法院聆讯程序,涉案乘客被罚款约一万四千元及须补缴少付车资。另一宗在今年1月底运输署巡查中发现的涉嫌违规个案,警方正跟进调查。

运输署会继续联同公共交通营办商采取特别巡查执法行动,若有充分证据,会把涉嫌违规个案转交警方跟进并展开刑事调查,以确保二元优惠计划的资源用在受惠对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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