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批食环署巡查持牌泳池粗疏 7年录660宗投诉仅1.2宗成立
现时全港泳池分为公众泳池以及持牌的私营泳池,申诉专员公署审视由食环署监管的持牌泳池时发现,若卫生督察在巡查期间遇上泳池关闭,食环署仍会视每月例行巡查泳池的标准已获遵从。同时,申署专员公署亦发现,食环署并未为水质不达标的泳池制定关闭准则,完全由泳池方面决定是否开放予公众游泳。
全港泳池分为康文署营运管理的公众泳池以及由食环署发牌监管的持牌私营泳池,截至2023年9月,持牌泳池有1,405个,食环署职员需在每年4月至10月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巡查。巡查期间需要抽查池水水质、救生员资格证明、救生及急救设备等。
由2017年至2023年9月30日,食环署共接获660宗涉及持牌游泳池的投诉个案,平均每年97.8宗,当中只有1.2宗投诉成立。
申诉专员赵慧贤表示,现时每月都接获约100宗投诉,加上看到现在机制没有要求持牌人在泳池发生意外后作出通报,因此作出主动调查。
现时机制没有要求持牌人在泳池发生意外后作出通报,食环署并不知道持牌泳池所发生的严重事故,无办法进行跟进或调查。公署建议设立相关机制,以审视意外成因是否涉及持牌人违规。
整个泳季期间只成功巡查泳池一次
申署专员公署审视食环署监管持牌泳池发现,若卫生督察在巡查时遇上泳池关闭,没有规定职员在同一个月内必须再进行一次例行检查。
公署发现,有个案在整个泳季期间只成功巡查泳池一次。在2021年由4月至8月期间,每月巡查时都遇上泳池关闭,其后有投诉人指,泳池的救生员不足但仍开放。食环署在接到投诉后进行巡查,发现没在相关情况,因此决定投诉不成立。
公署建议,卫生督察应与持牌人恒常联络了解开放情况,同时,食环署亦应给予指引,说明若巡查时遇上关闭的跟进情况。
水质不达标不强制关闭
另外,公署亦发现,食环署发现水质不达标,完全由持牌人决定是否开放予公众游泳。同时,食环署没有为前线职员制订关于处理持牌泳池水质投诉的指引,职员在处理投诉时是否及如何进行池水测试,由职员巡查时的决定。食环署回应公署指,在欠缺指引下,职员在处理同类投诉时所采取的行动,可能有不一致的情况。
在2023年7月公署跟随食环署到泳池巡查,主池池水酸碱值达标准水平,职员有在表格填上相关数字,不过按摩池未达水准,不过职员仍在视察表格“打剔”,即水质为满意。
视察报告未能反映巡查情况
亦有个案显示,即使有项目因不同原因没有被详细检查,卫生督察在填写视察报告时,仍“打剔”,未能如实反映巡查情况。公署建议,加强对卫生督察就巡查方面需要提供更多指引、培训,以提升质素。另外,公署发现视察表格遗漏重要项目,例如会求检查救生员数目,但没有要求检视救生员的资格证明。食环署亦不要求持牌人仔存相关视察报告。
食环署:已逐步落实多项建议
食环署回应指,接纳报告提出的全部建议,并已积极回应及逐步落实多项建议,包括:
.改善卫生督察填报巡查纪录的方式,并修订视察表格的检查项目,使之更完备齐全;又加入更具体的项目描述,统一巡查标准。这些改善措施除协助卫生督察作出有系统的巡查外,亦有效提升巡查质素,而持牌人亦更容易了解巡查结果,以便跟进违规事项;
.善用科技改善持牌泳池巡查结果的保存。食环署正优化“牌照资讯管理系统”,包括以电子方式记录巡查持牌泳池的结果及增设拍摄功能,相关资料和纪录会直接上传至系统,以便适时进行分析及提升规管效率;
.食环署已于二○二二年十月增设牌照条件,要求持牌人于泳池入口显眼位置展示在泳池开放时间应在场当值的救生员数目,除了对持牌人及管理人员起提示作用,亦令资讯更透明,让泳池使用者容易察觉当值救生员的数目是否足够,以达致共同监察的目的;
.针对池水水质问题,食环署主动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查询,参考公众泳池的做法,预计可于今年第二季完成更新处理池水污染源的指引。食环署及康文署并已就泳池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举行首次联合会议,促进双方资讯交流和经验分享;以及
.食环署将于泳季来临前向持牌人发信,鼓励持牌人按泳池的需要提升救生和急救复苏设备,包括设置救生圈、急救箱、抽吸器、供氧器材、自动心脏去颤器等,进一步保障泳池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