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物管经理涉盗53万公屋工程费 廉署今加控三罪窃款逾1100万

撰文: 郭梓谦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45岁宜居顾问服务有限公司的时任物管经理及其43岁妻子,涉嫌盗取一个公屋多笔小型工程款项共逾53万元。二人今日(4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被加控三项盗窃及两项“洗黑钱”罪名,所窃款额增至逾1100万元,涉一个公屋及两个居屋屋苑。两名被告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27日再提讯,二人获准保释。

廉署早前起诉一名45岁物管经理及其43岁妻子,他涉嫌盗取一个公屋多笔小型工程款项共逾53万元,今日(4日)再被加控三项盗窃及两项“洗黑钱”罪名,所窃款额增至逾1,100万元。(资料图片)

控方今日申请修订控罪书获裁判官陈志辉批准,首被告李诰涎现被控共四项盗窃罪名;次被告何善韵则被控两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控罪书指,宜居于案发时为公屋黄大仙下邨(二区)及油塘两个居屋屋苑高翔苑及油美苑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案发初期,首被告李诰涎担任宜居的高级物业经理,驻守黄大仙下邨(二区),他于2021年中晋升为区域物业经理后,亦主管高翔苑及油美苑的服务。

当时宜居分别以多个银行户口,支付三个屋苑的维修工程款项及经常开支,而若要从该等户口提取6万元以下的款项,则至少要取得公司两名授权签署人的联名签署,首被告即为其中一名授权签署人。

而廉署在接获工程费用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并发现首被告以不诚实手法,促使宜居于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发出319张支票,以支付涉案三个屋苑多项小型维修工程费用,而擡头则为多间承办商,当中支票所涉款项由约1,900元至58,000元不等,最终却被存入李诰涎夫妇的个人银行户口。

首被告于四项盗窃控罪中,涉嫌在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从该等银行户口盗取多笔款项共逾1,100万元。次被告何善韵则涉嫌于上述期间,知道或相信两笔共约770万元款项,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两笔款项,而被控两项“洗黑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