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管理维修650万贪污案 23被告涉行贿诈骗等罪 明年1月再讯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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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瓦解一个楼宇管理维修贪污集团,涉嫌操控10幢楼宇的多个维修工程项目,贿款涉逾650万元,为历来最大型楼宇管理业贿案。涉案承办商、法团成员、“中间人”等23人,被控串谋行贿、串谋诈骗等11罪。案件今(25日)在东区法院提堂,控方指案件牵涉大量证据,包括逾100小时录影片段,因此需时进一步调查及检阅证据,以考虑检控的法院级别,申请押后至2024年1月22日,获裁判官批准。全部被告获准保释,担保金介乎1万至10万元不等,期间他们需交出旅游证件、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及不得离港。

被告报称职业包括商人董事工程师等

23名被告:庄聪图、林雪边、杜汉森、张建华、粘清波、曹绍伟、吴德奇、陈俊杰、麦永泰、谭绍富、钟国祥、陈茂盛、陈学钦、张宝仪(女)、杨永燊、王劭强、林慕媛(女)、潘志明、陈元正、吴梓杨、杨効燐、杨志峰和杨永昌,年龄介乎38至73岁,分别报称商人、董事、工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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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贿款逾650万元

他们被控11项控罪,即8项串谋行贿、1项串谋受贿及2项串谋诈骗,涉及7幢私人住宅、1个居屋屋苑、1幢商业大厦和1个商场的维修工程项目,合约总值约5.2亿元,个别合约金额由约46万元至逾1.6亿元不等,牵涉贿款共逾650万元。

12名被告任中间人角色

案中共涉12名“中间人”:庄聪图、林雪边、杜汉森、吴德奇、王劭强、陈学钦、张宝仪、谭绍富、陈俊杰、麦永泰、杨永昌和杨効燐,其中庄、林、杜三人被指是涉案贪污集团骨干成员。

涉向5名工程承办商提供贿款

上述12人涉与5名工程承办商陈茂盛、杨永燊、杨志峰、吴梓杨和林慕媛,向法团成员张建华、粘清波和曹绍伟,物管公司职员钟国祥和潘志明,以及工程顾问陈元正提供贿款,以操控各项楼宇工程,包括大维修工程、升降机井道工程及物业管理合约的招标程序、监督维修工程,及发放工程中期费用。

夸大多项小型工程报价

庄聪图、陈学钦、林慕媛、潘志明、陈元正、吴梓杨及杨效燐另涉串谋诈骗,指他们曾分别夸大多项小型工程报价,以及在一项升降机优化工程投标中排除其他潜在竞争对手。

各被告所涉控罪如下:

🔵 庄聪图:5项串谋行贿及1项串谋诈骗;

🔵 林雪边:7项串谋行贿及1项串谋受贿;

🔵 杜汉森:4项串谋行贿;

🔵 陈学钦:2项串谋行贿及1项串谋诈骗;

🔵 张宝仪:2项串谋行贿;

🔵 谭绍富:1项串谋行贿及1项串谋受贿;

🔵 陈元正:1项串谋诈骗及1项串谋行贿;

🔵 张健华、粘清波、曹绍伟、吴德奇、陈俊杰、麦永泰、陈茂盛、杨永燊、王劭强及杨永昌:1项串谋行贿;

🔵 钟国祥:1项串谋受贿;

🔵 林慕媛、潘志明、吴梓杨、杨效燐:1项串谋诈骗。

案件编号:ESCC2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