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玩具牙签弩属攻击性武器 警方:管有即属违法 最高判监3年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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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小学生新兴玩具“牙签弩”被指有安全问题,淘宝不少零售点已停售。警方今日进一步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十分关注事件,并界定“牙签弩”属攻击性武器,藏有此武器已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监禁3年,呼吁市民不可轻视“牙签弩”的杀伤力,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指,“牙签弩”属攻击性武器,藏有此武器已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监禁3年。(淘宝截图)

内地小学生近日流行玩“牙签弩”,惟由牙签弩发射出的牙签时速达80公里,即超过巴士时速70公里的上限,可射进皮肉及石膏,具一定杀伤力。

警方今日(21日)再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十分关注事件,并界定“牙签弩”属攻击性武器,市民一旦在公众地方管有“牙签弩”,会触犯《公安条例》第33条的“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一经定罪,最高刑罚监禁3年。

另外,如市民管有“牙签弩”并意图作非法用途,则会触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17条“管有攻击性武器,并有所意图”,最高可处罚款$5000或监禁2年。警方指,至今未接获相关举报。

警方呼吁市民,特别是年轻人及其家长,不可轻视“牙签弩”的杀伤力;藏有或使用这武器会违反香港法例,如造成实际人身伤害,则会触犯更严重的刑事罪行,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