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诚前女经理讹称女儿有保单 并获佣金8.7万 欺诈罪成判社服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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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监警会观察员的保诚保险前女高级区域经理,涉讹称3份保单由其女儿兼下线保险代理处理,以诈骗保险公司向两人发放佣金及奖金共逾8.7万元。经理被控3项欺诈罪受审,早前被裁定其中两罪罪成。裁判官今(1日)在东区法院判刑时指,考虑涉案金额少,案件对保险公司和客户都影响不大,遂决定判她社会服务令120小时。

女被告姚宝雅,64岁,原被控3项欺诈罪,指被告于2012年2月至2015年3月,向保诚伪称其女儿为3份保单的经手代理人,意图诈骗而诱使保诚承保及发出该3份保单,以及就该等保单支付相关佣金或其他款项予被告及其女儿。

女被告姚宝雅在东区法院被裁定欺诈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120小时。

裁判官早前裁决指,就第二和第三项欺诈罪所涉的一对夫妇,接纳他们的证供,并指该对夫妇所涉的两份保单获批前,未有见过被告的女儿。而他们是在保单获批后,才在文件见到被告女儿的名字。

裁判官裁定,被告的女儿不是该对夫妇的经手代理人,被告明知此事,仍向保诚讹称保单是其女儿处理,令保诚向被告和其女儿发放约6.5万元的佣金,因此裁定被告该两罪成立。

就第一项欺诈罪,由于裁判官对涉及另一对夫妇的证供存疑,不接纳他们的证供,因此裁定该罪不成立。

案件编号:ESCC88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