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户口被指曾收电骗款项 户口持有人遭苦主入禀追1328万元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银行户口持有人被指其户口曾用以收取一宗电话骗案的款项,该电骗案的事主昨(22日)入禀高等法院,向该户口持有人追讨1328万元赔偿。

原告为李兰基,被告为陈恩强(皆为译音)。

电骗案事主入禀高等法院,向一名银行户口的持有人追讨骗款。(资料图片)

原告曾收上海公安电话称涉洗黑钱案

原告在入禀状指,他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一名男子的电话,对方以普通话自称是上海公安部的洪队长,并指原告涉及一宗欺诈案。原告按对方要求,提供他和家人的个人资料。洪队长核对资料后,指原告干犯一宗涉及300万元人民币的洗黑钱案。洪叮嘱他不要把案件告知他人,又要原告把资产转至公安部,以作调查。

曾分多次转1328万到被告户口

原告虽然自知没涉任何洗黑钱或亦无犯法,但因为担心,仍根据指示,把合共1328万元,分多次转款至被告的户口。此外,一名女子曾到原告的住所,把一份官方文件给予原告。由于文件列出原告的个人资料,又有盖印,原告相信洪队长的说法。

惟洪队长之后没有再联络他,原告开始起疑,他和家人商量后才知被骗,遂于同年5月报案。

原告现入禀要求被告交还该1328万元。

案件编号:HCA31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