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议修例 屋宇署人员可搜查工厦处所 尹兆坚:舍难取易
撰文: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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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针对工厦作非法居住问题,政府提出建议修订《建筑物条例》。据当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对使用、容许、协助及教唆他人使用工厦作非法住用用途的人士,包括处所拥有人、租客及负责人等施加刑事制裁。而纯粹在工厦单位居住而没有将单位分租的住户,除非为涉事工厦处所拥有人,否则可获豁免被起诉。
此外,政府亦计划透过修例,赋予屋宇署人员调查权力,在合理相信工厦处所被非法使用下,可申请法庭手令,进入及搜查有关工厦处所。
将工厦㓥房户推出街
民主党尹兆坚指,做法是倒果为因、舍难取易,批评当局的做法只是处理法律的问题,最终会令问题恶化。尹兆坚续指,因公屋不足及私楼租金高企,现时市民居住㓥房或工厦是迫于无奈,假若修例通过,政府雷厉风行取缔工厦住户及加大对业主的惩罚,业主会在短时间内赶走住客,在欠缺足够公屋量及安置措施下,变相等于将受影响工厦住户推出街。
他又相信,“㓥房会㓥上㓥、租金会贵上贵”,原本住工厦的市民会回流到其他㓥房市场,引致供不应求的情况恶化。要长远解决问题,归根究底都是要兴建足够公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