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斥港独已公开化 应尽快就23条立法
撰文: 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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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表示,港独已公开化,应尽快为《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而未未完成立法前,亦要依据现行法律对港独活动予以打击。
张晓明在访问中提到,对于港独采取的正确态度是“零容忍”,“绝不能容许港独蔓延成势,养痈遗患”,所以有必要进行三项工作,包括坚决依法惩处,因港独活动己公开化,提醒特区政府尽快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在未完成立法前,亦要依据现行法律对港独活动予以打击,“追究有关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他又认为要加强教育,令市民认清港独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明辨是非,以正压邪,“从源头上治理”,特别要为年轻人创造更好的学业、就业、创业、置业的条件,“切实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张晓明称,香港有一小部分人总是曲解“一国两制”的含义,将两制与一国相分割,把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与中央的管治权相对立,是不遵守《基本法》,不尊重中央的权力,夸大两地民众交往中的矛盾,甚至公然宣扬港独,“这些问题会影响一国两制实践的大方向,是必须正视,纠正和遏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