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外卖员漏单谎称有人补送 客服拒退款赔优惠券限30日内用
外卖平台因疫情在香港迅速发展,惟消委会数据揭示,相关投诉个案,由2019年的101宗,增至去年的1,061宗,增幅逾9倍。例如有送递员谎称已将外卖送至门外,即使消费者致电平台客服,职员仍坚称外卖已送达,直至消费者提供影片纪录才愿意改口,更投诉至消委会才获安排全数退款。
纵使成功收到外卖亦不代表安全,有消费者打开外卖后,才发现内里只有三分之一的食物,送递员又谎称剩余的食物,将由另一人运送,但事主等待良久仍未有外卖,客服亦只愿意退回一张628元的优惠券,更限在30日内使用,最终投诉至消委会才可解决。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形容外卖平台“处理手法唔理想”,仍有改善空间,认为消费者有权取消外卖,甚至直接退款。
事主去厕所无即时应门 外卖员谎称已留下外卖
消委会数据显示,外卖平台相关投诉不断飙升,2019年只接获101宗,惟新冠疫情爆发后的2021年已达637宗、2022年再升至1,089宗,即使去年疫情完结,只微跌至1,061宗,即疫情前后的增幅有逾9倍。消委会提供以下两宗个案作为例子。
投诉人丁先生以某点餐平台叫外卖,但送递员较APP预计送达时间提早到达,碰巧他正在洗手间无法即时应门,其后发现送递员并无留下外卖便离开。丁先生致电平台的客服,职员称经联络后,该送递员称已在门外留下外卖,但他再度出门及前往大堂仍不见外卖,保安员更告知送递员已将外卖带走。
事主提供影片纪录 客服改口认外卖员“自行处理订餐”
丁先生查看门外监控后正式确认送递员没留下外卖,于是再联络平台客服。但职员仍坚持送递员已完成送递,直至丁先生提供影片纪录,客服才改口表示送递员已按公司指引致电及按门铃,惟客户没有回应而自行处理订餐。丁先生对解释不满,向消委会作出投诉。
消委会介入后,该外卖平台翻查纪录后表示,虽然送递员已遵从所有送餐守则的步骤,惟纪录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认为送递员不当,并将情况交由营运支援团队反映,以及向丁先生安排全数退款。
2/3食物未有送达 外卖员谎称有人补送
投诉人甘太在某点餐平台叫外卖,费用为956元,但最终只取得价值328元的食物,即有2/3的食物并未有送达。当时送递员表示剩余的食物,将由另一名同事运送,但甘太一家等候良久,仍未收到余下的食物,于是联络平台客服反映及要求退款。
惟客服表示不能退款,只退回一张价值628元的优惠券,限于30日内使用。甘太认为规定在短时间内使用价值逾600元的优惠券,并不合理。因此她要求平台退回5张100元及1张608元优惠券,有效期180日,但遭到平台拒绝。
消委会在接获甘太投诉后,联络该点餐平台。最终平台在扣除15元运费及5元平台费后,将余下未送达的食物费用,即608元退还予甘太。
黄凤娴︰外卖平台应厘清送货政策
外卖平台往往提供优惠券了事,不选择直接退款。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形容外卖平台“处理手法唔理想”,仍有改善空间。她表示,顾客有时等候外卖多时,最终未有食物送到,惟他们却不能退款,亦未必希望取得平台积分或现金券作为解决方案。
黄凤娴呼吁外卖平台厘清送货政策,若外卖不合情理迟到或“甩单”,不应只“按个别情况处理”,认为消费者有权取消外卖,甚至直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