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案|运输署吁毋须赶续牌 合资格续期者6.27前按现行收费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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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陈茂波2月28日发表新一份财政预算案,运输署表示,为避免市民在预算案发表日之前赶急向牌照事务处递交即将期满和已经期满的车辆牌照和驾驶执照续期申请,将实施特别安排,所有在2月28日或之前合资格换领车辆牌照可在6月27日或之前任何时间,按现行收费为牌照续期4个月或12个月。

运输署表示,为避免市民在发表日之前赶急向牌照事务处递交即将期满和已经期满的车辆牌照和驾驶执照续期申请,所有在2月28日或之前合资格换领车辆牌照可在6月27日或之前任何时间,按现行收费为牌照续期4个月或12个月。(资料图片/苏炜然摄)

运输署表示,为避免市民在《财政预算案》发表日之前赶急向各运输署牌照事务处递交即将期满和已经期满的车辆牌照和驾驶执照续期申请,运输署将实施特别安排。

该署指,所有在《财政预算案》发表日(即2月28日)或该日之前合资格换领的车辆牌照,即6月27日或之前牌照期满而仍有登记的车辆,可在6月27日或该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按现行收费为牌照续期4个月或12个月。

另外,所有2月28日或该日之前合资格换领的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及驾驶教师执照、即6月27日或之前期满,而在进行换领时期满不足三年的执照,可在6月27日或该日前的任何时间,按现行收费换领执照。

运输署表示,为避免市民在发表日之前赶急向牌照事务处递交即将期满和已经期满的车辆牌照和驾驶执照续期申请,所有在2月28日或之前合资格换领车辆牌照可在6月27日或之前任何时间,按现行收费为牌照续期4个月或12个月。(资料图片)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合资格的牌照或执照持有人无须因揣测即将公布的财政预算案可能提高牌照或执照的费用,而赶急向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递交车辆牌照或驾驶执照的续领申请。

运输署:特别安排与财政预算案内容无任何关系

该署强调,上述安排与财政预算案的内容并无任何关系,运输署亦不知悉关于财政预算案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