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皮婆婆】警曾控的士司机滥收5毫 撤诉后两帮办裁疏忽职守
撰文: 邱靖汶
出版:更新:
食环署早前检控75岁的朱婆婆“无牌贩卖”1元的纸皮予他人,当局最终虽撤销对朱婆婆的指控,但被不少人批评就小额向长者提控不近人情。过去,警方亦曾向的士司机提控,指其滥收5毫子车资,提讯时律政司终撤销当时人的控罪,而处理案件的两名督察则被裁定“疏忽职守”。
一名有驾驶的士超过30年的的士司机,于2012年接截一名廉政公署女职员,由北角廉署总部至钻石山后,怀疑找续时少找5角,女事主当场未有提出不妥,惟事后经交通投诉组指责司机未按咪表收费。案件由一名女高级督察负责,并向司机票控滥收车资。
律政司撤控 司机即投诉警察
谭姓司机坚决否认控罪,检控官亦于开庭时向法庭提出,经咨询意见及考虑司机的口供及背景后,决定撤销起诉。被卷入诉讼的司机有感受官司缠扰,向警方投诉负责案件的女高级督察未彻查案件,及另一名男高级督察在书信中写错乘客名字。
裁两高级督察疏忽职守 警协会不满
监警会在审视投诉报告时认为,女高级督察未在票控司机前,咨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即使警方重视的士滥收车资的案件,惟不等于每宗案件都可无充分考虑证据及公众利益前就检控,而案中涉及金额仅5角是太少,基于公众利益的考虑,女帮办不需要对司机提控,因此她在作出起诉决定时错误判断,属“疏忽职守”。警方向女帮办作出训谕。另男高级督察亦承认在书信中写错名字,同因“疏忽职守”被训谕。
警队员佐级协会及后发表声明,指会员非常不满投诉,认为会影响前线人员公正执法。该会主席陈祖光强调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理所当然之事,对于一些不全面和非专业之批评,只会显示其无知和幼稚,仍请前线人员以专业和坚定的态度,继续依法执行职务,为市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