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辩方指员工有编采自主权 张剑虹:黎生绝对有畀指示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审讯今(29日)踏入第18天,前《苹果日报》社长张剑虹接受辩方盘问。黎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质疑,张与其他《苹果》高层相信民主、言论自由等价值,他们基于这些价值观定下编采政策, 毋须黎的指示。张反驳即使他们抱持这些价值观,不代表黎不曾下达指示,强调黎生“绝对”有就《苹果》的编采给予指示,包括要求藉著报道催谷市民上街示威,及吩咐员工“做大”新闻。他亦不同意《苹果》编辑室有权向黎说不,并说:“我哋一般都会跟住黎生嘅方向,除非个样嘢系做唔到啰。”
部份员工或只为打份工
经过控方7天主问后,张剑虹今开始接受辩方盘问。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首先问张,是否相信民主、反对极权,并且认为传媒是监察政府的“第四权”?张确认,亦同意这些价值与黎、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及英文版总编辑冯伟光一致。至于其他《苹果》员工的价值观是否一样,张表示不敢断言,指《苹果》的记者和编采团队人数众多,“佢哋好多可能都系为咗嚟打份工啫。”若然黎抱持这种价值观便会配合,因为这是他们的工作。
黎认为做法不适合会直接叫停
彭引述张与黎之间的Whatsapp对话,指张曾提议让泛民议员帮助解决读者订阅《苹果》时遇到的疑难,当时黎回复说:“让他们自发好了,我们发起是否不好意思?到底我们最后的牟利机构。我可能太敏感,你若觉得无问题,go ahead.”张解释倘若黎认为做法不适合,便会直接叫他不要执行,但以他对黎的认识,黎当时反应正面,而非由他自行决定。
很少对黎的文章表达异议
彭又提到张曾向陈沛敏表示,前特首梁振英透过殂击广告商向《苹果》施压,令广告商受压不敢落广告,但《苹果》为“捍卫香港言论自由等核心价值绝不妥协”;另引述他回复黎有意在《苹果》25周年特刊刊登的文章时,曾附和对方说:“老板,苹果是属于香港人的,昨天是,今天是,明天也是。”显示他认同黎的立场。张解释:“应该咁讲,黎生嘅文章我都好少会对佢表达异议⋯我都系呼应翻同意佢呢个讲法。”
强调黎有给予编采指示
彭质疑黎毋须在“饭盒会”下达编采指示,因为张和其他《苹果》高层的编采政策,基于他们相同的价值观。张反驳:“就算系我嘅价值观,唔代表黎生无畀指示啊嘛,黎生系绝对有畀指示。”他又指黎的编采指示不只是一个价值观,譬如在反修例事件中,黎曾指示下属要催谷市民上街示威,迫令政府撤回修例,这已并非单纯民主、言论自由等价值问题,而是整份报纸的编采方向。
黎有指示员工做大新闻及谷人上街
张续举例说黎除了会亲自参与游行,亦会吩咐员工报道时:“呢篇新闻点样做大,去催谷啲人上街。”黎又会在其专栏“成败乐一笑”持续撰文,呼吁市民为下一代上街示威:“唔好悭𠮶几个钟”。张指:“如果黎生无一个好清楚嘅editorial policy(编采政策)指示,我哋呢班人呢,即系我哋觉得应该要有言论自由、应该要有法治嘅人,唔会做出呢样嘢。”
编辑室约章有列明员工有编采自主权
彭继而展示一份名为“《苹果日报》编辑室约章”的文件,多名高层包括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杨清奇等均曾签署,当中列明员工拥有“编采自主权”,即代表员工“可以向老板说不”。张回答:“呢个唔同意啰。”彭又指每间都有其特定的编采指示,正如《纽约时报》立场会较《华尔街日报》进取,《卫报》取态会较《每日电讯报》保守等,一间报馆有其独特立场及新闻角度本质上没有问题。张同意。
读者不一定为政治立场买苹果
彭遂问张读者会否因为报章的特定观点,而选择购买某些报章,若有读者想看支持政府的新闻,便会购买《大公报》和《文汇报》。张不完全用意这个说法,并解释指《苹果》除了港闻版亦有其他副刊版,读者不一定为政治立场而买,但他同意有些读者希望寻求批评政府的意见而倾向买《苹果》,因为他们觉得《苹果》抱持相类观点,亦勇于揭发一些内幕消息。
问苹果谂起咩会谂起黎生
彭追问如有读者想要知道正反两面的立场,是否会购买观点相反的报纸?张称不敢肯定,但他知道不少读者都认识《苹果》是属于黎的报纸:“即系每一个人你问佢苹果日报谂起咩,佢都会谂起阿黎生。”
会跟黎方向行事除非做唔到
另彭指张主问时的证供似乎把黎塑造成一个“不能拒绝的老板”,但从二人的讯息,于2019年12月的一段讯息对话中,黎曾就《苹果》举办讲座一事提出建议,并说:“剑虹,我有个想法。”并无使用命令语气。张解释指这是黎比较客气的写法,但称:“其实对黎生嚟讲,已经系一个命令。”故张亦不会回复黎称:“我谂谂”,而是表明他会立刻与同事处理。彭质疑并非黎的所有建议都获下属采纳,张指:“有可能, 但系我哋一般都会跟住黎生嘅方向,除非个样嘢系做唔到啰。”
4名被告:黎智英(76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案件编号: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