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署查全港信贷资料服务机构 未见违反私隐例 提五项保障建议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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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隐专员公署去年发表调查报告,涉及未经授权查阅TE信贷资料库的信贷资料。私隐署其后主动审查全港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就借款人资料保安及保留期限规定。
私隐署今日(11日)公布,未有发现有违反《私隐条例》,但建议信贷资料服务机构要将个人资料私隐保障纳入数据管治责任、委任保障资料主任、及加强员工在保障资料方面的培训等。
私隐专员公署表示,已完成循规审查,过程中未有发现有信贷资料服务机构违反《私隐条例》,关于资料保安及保留期限相关规定的情况。
私隐专员公署指出,希望透过循规审查,向所有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作出以下建议,加强数据安全措施,包括设立及贯彻实施私隐管理系统,将个人资料私隐保障纳入机构的数据管治责任;委任保障资料主任,监察遵从《私隐条例》。
倡培训员工 对私隐例有充分认知
另外,采取有效措施监察财务机构查阅信贷资料库的情况,并定期评估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制订及适时检视有关处理个人信贷资料的政策及措施,并定期审视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及加强员工在保障资料方面的培训,确保对《私隐条例》有充分认知。
私隐专员公署去年6月发表调查报告,涉及未经授权查阅TE信贷资料库的信贷资料,为确保借款人的个人资料私隐受到保障及资料库的数据安全,私隐专员公署主动对全港信贷资料服务机构进行循规审查,以了解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就借款人的信贷资料所采取的保安措施及保留期限是否符合《私隐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