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涉以驱鬼为由性侵 官斥极为猥亵不堪入耳 裁非礼等7罪成
中医师涉嫌向一名母亲称,可为其女儿“驱鬼”,并进行了6次仪式,包括要当时只有16岁的女事主赤裸躺著,他用手指插入事主的肛门,之后又边念经边摸其胸;有次更声称要将事主身上的“鬼”,转移至事主母身上,要事主指插其母肛门等。中医师否认非礼及虚假借口促致他人非法性行为等7罪受审,今(9日)在区域法院被法官郭启安斥被告利用事主母亲迷信和无知,获得其人信任后假借宗教之名,编造道教“驱鬼”和“解降仪式”,获事主的同而,从而作出侵犯行为,裁定他所有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3月7日判刑。
被告周国强(65岁),被控6项非礼及1项虚假借口促致他人非法性行为,合共7项罪名,指他于2021年2月至7月间,分别3度非礼事主X和Y,以及促使X进行非法性行为。
郭官指案件极为猥亵不堪入耳
郭官裁决时,形容本案指控极为猥亵、不堪入耳,认为若非真其事,X实难以将经过巨细无遗地在庭上交代。郭官亦不相信X会因与母亲闹翻,或向被告索取金钱不遂,便诬告和迁怒于被告。以X的朋友Y的情况,她更没有理由纯粹是因为与X是好友,便对一名陌生人作出如此严重的指控。
质疑X母与被告合谋作供
至于X母庭上供词则很大程度只是被告供词的翻版,在一些情节上更是出奇和不合理地相似,令郭官不禁怀疑二人是为了使被告能脱罪而合谋作供,故裁定两人并不可信。
X主动求检查胸及下体并不合理
郭官分析案情指,以X与被告过去的接触,若只是因为普通诊症的需要,其信任程度顶多是可以让被告为她进行针灸或正常检查。若要X赤身露体让被告探肛并不正常,更何况主动要求被告还替她顺便检查胸部和阴部。因此,郭官认为辩方指X是心甘情愿的让被告作检查实在是有违人性,斥这只是为被告被指控下利用自己为中医,假借诊治之名,成为自己侵犯X提出冠冕堂皇的借口。
同意是基于虚假借口而获得
郭官在审视过X与Y的证供后,裁定被告事实上只是利用了X母亲的迷信、无知及对他的信任,假借宗教之名,对两名少女受害人甚至X母亲进行侵犯。虽然,表面上,被告每次都是在X和Y的同意下、和X母亲的在场下,触摸她们的私密部位,由于有关的同意是以虚假的理由或借口而获得。这些同意因此并非出于自愿和合法而无效。
X母认为女儿男友下降头
控方审讯时播放X的录影会面,她指被告是一名注册中医,亦是她们一家的家庭医生。X母自2020年起深信“鬼神”之说,于2021年初,其母认为X分手后被前男友下降头,故要求被告到家中进行道教仪式。
被告作法时要X脱光衣服
X称,第一次仪式大概发生于2021年2月14日,被告要求她脱去身上所有衣物,躺在床上,被告用手指插入她的肛门约5至10分钟。X之后被要求坐在床边,被告一边念经,一边用双手将X的乳房向上推两下及以手掌推了其胸部一下。X指同类的事件一直持续至同年7月,大概每半个月一次。被告亦曾为她进行“净第”仪式,要X全身赤裸地坐在一个水盆上。被告一边念经,一边手持佛牌扫她全身,包括私处及乳房。
称将鬼转移X母亦要赤裸
此外,X提及最深刻的事件,为被告有次称要将X身上的“鬼”转至其母身上,要求X及母亲均赤裸躺在床上,指示X将手指插入母亲的阴道及肛门。X并不愿意,被告便捉住她的手,再插入其母的肛门中,在5至10分钟后,再吩咐X取出手指,被告再将自己手指插入母亲肛门内。
X称遭母威迫下进行仪式
X称,被告解释肛门是“阳极”、尿道是“阴极”,他会在肛门“抽𠮶啲我畀人落降头既鬼怪出嚟”。X觉得“好污浊、好核突、好丢架”,曾向母亲提出不想再进行仪式。惟母亲却威迫她,指X不进行仪式会对身体不利,更会像姐姐一样患上情绪病。
案件编号:DCCC 76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