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崇智辞职 称修订大学条例后是时候物色新校长【附公告全文】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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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校长段崇智昨日(8日)向校董会请辞,表明因修订后大学条例中大落实新的管治架构,认为“此时是让大学物色一位新校长的合适时机”,因而辞职,并将于明年一月卸任。中大今日(9日)下午发新闻公告讲述事件,全文如下。

中大校长段崇智。(资料图片)

▼中大新闻公告全文▼

香港中文大学公告 ⸺ 校长段崇智教授请辞

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主席昨天(2024年 1月8日)收到段崇智教授的请辞决定,他将于2025年1月卸任香港中文大学校长职务。

中文大学十分感谢段崇智校长过去六年来尽心服务及领导大学,与大学同事共同努力之下,创立了全港首个“在学•在职计划”、监督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及音乐学院的成立、带领中大在世界大学排名中创新高及获得卓越的研究表现、在内地及国际合作上取得重大进展、以及领导大学的创新创业及可持续发展。

段校长表示很荣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服务中大,与大学同仁一起为大学发展作出贡献,并在国家及香港政府的政策支持下,携手推动香港成为国际教育及创新中心。就请辞的决定,段校长表示:“按照修订后的大学条例,中大落实新的管治架构,我认为此时是让大学物色一位新校长的合适时机”。段校长感谢大学成员多年来的支持:“香港是我出生及成长的地方,能够回到我的家,并获委以重任服务这所伟大学府及整个大学群体,履行中大的创校使命,是我毕生的光荣。我衷心感谢中大社群在过去六年来给予我的支持。在未来12个月,我将不遗余力确保大学的管理及运作得以畅顺延续及过渡。”

中大校董会将按照《香港中文大学条例》规程6.1,设立委员会,就招聘新校长事宜向校董会提供意见。该委员会由大学校董会主席、3名大学校董会成员及3名大学教务会成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