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李宇轩为登报众筹获2400万 部份交Mark Simon处理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违《国案法》案,控方的开案陈词指,黎智英和Mark Simon曾经透过旗下公司为“重光团队(SWHK)”的3次国际登报计划,向多间报馆垫支约510万登报费。及后李众筹逾2,400万,部份得益交由Mark Simon处理。陈梓华则曾从黎和Mark Simon收取约25万,亦获授权成为黎一间离岸公司的董事及唯一户口签署人。此外,Mark Simon的银行户口显示,黎自2013年起先后向他汇款1亿,Mark Simon再将当中约9300万发放予泛民主派人士及政党。
第一轮登报活动黎曾垫支156万
控方开案陈词提到,李宇轩、陈梓华等人于2019年6至8月发起3次众筹,合共筹得2,450万,用作3次国际登报等开支。2019年6月首轮国际登报项目中,黎智英及Mark Simon曾以旗下公司“Lais Hotel”及“力高顾问有限公司”的名义,替重光团队向5间报馆垫支156万登报费。李收到众筹得益后,将156万还给一间名为“Chartwell Holding”的台湾公司,免黎的身份曝光。
重光团队第二轮登报总筹获310万
同年7月,重光团队发起第二轮国际登报项目,筹得310万。Mark Simon其后将该笔款项汇款予《苹果日报》专栏作家Jack Hazelwood的英国户口,再将这笔款项转往李的银行户口。翌月第三轮国际登报项目中,“Lais Hotel”及“力高”曾向6间报馆垫支354万登报费,其中包括向《日经》支付的147万。其后重光团队众筹获得1,400万,Mark Simon将众筹部份得益,汇款至他成立的信托基金“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银行户口,再将328万转给李。
曾向逾20间传媒支付980万报费
控方另披露李宇轩、陈梓华、Mark Simon及黎旗下公司的银行户口纪录,其中李于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间,先后向逾20间传媒机构支付980万刊报费。“Lais Hotel”及“力高”则以李的名义,分别向《日本经济新闻》、《英国卫报》、《华盛顿邮报》及意大利媒体RCS Mediagroup支付约249万刊报费。
陈的户口曾收黎等人约25.4万
至于陈的银行户口纪录显示,他于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间,先后从黎、Mark Simon及黎旗下的力高顾问有限公司收取3笔款项,涉款25.4万港元。黎亦将离岸公司“LACOCK”的董事职务及户口签署转让予陈作为报酬,当时“LACOCK”户口尚余8万港元。
曾向泛民人士及政党发逾9330万元
此外,黎于2013年至2020年7年间,先后向Mark Simon汇款86次,涉款1.18亿。Mark Simon再将当中9,330万发放予泛民主派人士及政党,他亦曾于2019年10月,应黎的要求向人权组织“香港监察”捐款约20.2万港元。根据税局的纪录,Mark Simon于2013至2020年间,报称是壹动画工作室有限公司的员工,每年收入介乎110万至120万元。
案件编号: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