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OL涉遭上司企图强奸案 事主事后致电前男友 未能说出被强奸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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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秘书上班5天疑遭上司企图强奸案续审,女事主X接受辩方盘问时称,她当天醒来,发现与上司同床,虽然仍感晕眩及四肢无力,但她管不住身上只穿浴袍,也立即扑向手袋,从中取出电话向男性朋友发“救命”短讯,之后亦有致电告知前男友,惟前男友问她有否被强奸,她却回答不知道。
女事主早前供称,她2015年5月11日她只得23岁时,到被告邝志荣(30岁)的公司任被告的秘书和私人助理,月入8000元。同月17日凌晨,她和被告、两名男同事下班到酒吧饮酒,X喝至酩酊大醉。
控方今早播放酒吧闭路电视,影片所见,一名男子抱着不省人事的X到酒吧电梯大堂,由被告负责替她取手袋。
穿著浴袍发“救命”讯息
X供指,她在5月17日早上11:00时起床,模糊间看到一名男子睡在她身旁,她当时身穿着浴袍,看到放在台上的手袋,即时用手机向一名男性朋友发出一个“救命”的讯息。
辩方反问,X起床后发现自己身上不是穿着原来衣服,为何不先穿衣服,反而先发电话讯息,X回应,因自己当时仍感晕眩,四肢无力,加上第一眼先看见自己手袋,而该手袋是她生日礼物,所以才先取电话求救。
事主称用了好多时间忘记事件
辩方又继续盘问指,她离开酒店房后,中午12时6分致电前男友,前男友问过被告有没有强奸她,她当时只说不知道。律师指出,事件才之前一晚发生,事主又刚刚离开酒店,指出被告是否真的曾与她性交,事主应该很容易告知前男友。X听罢突然哭了起来,并说:“我畀好多时间忘记呢件事,直至上庭,我才慢慢记番起。”
被告邝志荣,30岁,否认一项企图强奸及一项非礼罪,他涉嫌于前年5月17日凌晨在四季酒店内企图强奸及非礼女事主X。案件明天续审。
案件编号:HCCC 9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