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EO幽会偷拍情妇裸照 分手后用以恐吓 判囚7月求保释被拒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已婚政府行政主任(EO)与情妇在酒店偷欢时,涉3度偷拍情妇私密照片及影片,二人闹翻后,疑把女方资料放上社交程式群组,并曾出言恐吓称要“一步步报复你”。他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窥淫、刑事恐吓等5罪成,今(12日)在粉岭法院判刑,裁官冯念伟斥被告斥被告在事主X不知情下偷拍,不是爱的表现,只是为供自我娱乐和威吓事主,影像后来在获心高度关注的聊天群组发布,实属恶意,令人齿冷,认为判监是唯一选择,判被告入狱7个月。被告要求保释等候上诉被拒。

被告陈梓文,29岁,被控3项窥淫,1项刑事恐吓和1项未经同意下发布私密影像罪,指他于2022年5月2日至6月25日,分别在三间酒店,X身处于预期可能会裸露的私密部位的情况下,暗中偷拍X;并于同年9月15日至16日威胁X会使她名誉受损害;及于同年10月9日未经X同意而发布她的私密影像,意图使X受侮辱、惊吓或困扰。

被告陈梓文经审讯被裁定窥淫及刑事恐吓等罪名成立。(资料图片)

被告趁X洗澡时偷拍

裁判官冯念伟判刑指,被告在与X性交时偷拍3段影片时间甚短,仅拍摄到事主X的背部和臀部,其不雅程度不算轻微,但接纳他因一时冲动犯案。另外9张偷拍的相片中,其中6张在X洗澡时拍摄,拍到X腰间对上的胸部和背部,认为其非一时冲动拍摄。余下3张相中仅一张拍摄到X的面容,其他因X头发摭挡拍摄到的部位不多,不雅程度较为轻微。

是否真心相爱有商榷余地

冯官续指,被告和X当时为情侣关系,X对他有一定程度信任,斥被告却利用此信任偷拍。冯官又指,爱情是两个人私密的事,但对于两人是真心相爱,抑或被告只是将X视为泄欲工具,认为有商榷余地。冯官斥被告在X不知情下偷拍,不是爱的表现,只是为供自我娱乐或威吓、胁迫事主两目的。

网上发布属恶意令人齿冷

冯官认为,被告在网上发布了拍摄了X乳房及口交的影像,内容极不雅,且事件对X是无可承担的苦果。涉案影像经网上发布实属恶意,其中令人齿冷之处为,被告在获高度关注的聊天聊组发布影像,令X因恐吓而受困扰。该些影像更会长留网上,任由他人重新发布,对X造成长久的伤害。

判监是唯一合适判刑

冯官另指,被告案发时以文字恐吓X,具有攻击性,多次提及要报复X,要让其家庭、事业、社交圈子和名誉受损,情况属同类案件中非常严重。被告经审讯后定罪,难称有悔意,更致X要出庭作供,必然会令她尴尬,故监禁是唯一合适刑罚,终判其囚7个月。

被告与X交往期间各有另一半

现年25岁的X早前供称,她去年3月因工作而认识被告,期后两人发展成亲密关系。X当时另有男友,后来亦得知被告已婚,但两人仍每星期约会数次。两人于5月开始考虑是否和各自伴侣分开,被告声称两年前已与妻签纸离婚,只是尚有手续未办妥。

被告向X发讯息称一步步报复你

两人于同年9月感情破裂后,被告经Instagram向她发传讯息称:“一步步报复你”,又自言“我揽炒无成本”。X因担心被告会公开其早前发送他的私密照,决定向男友坦白,最后亦选择与男友一起。被告知悉后向X借款两万,又要求与X父母和男友见面,否则会将两人合照发布在IG,X最终就范借款。及至同年10月9日,X得知她的私密照、性爱片和个人资料在Telegram群组的“2号房超级健康群”被公开。

官指X的道德观念不影响其可信性

暂委裁判官冯念伟早前裁决指,X能在影像中依靠发型、身材等认出自己的身体并不出奇。冯官又指,即使事主在部份影像中有望向镜头,亦不代表她默许被拍摄。至于辩方质疑X对被告不忠诚,冯官认X的道德观念不影响其可信性,即使她将私密照发给其他伴侣,亦不代表容许被告将私密照公开分享,认为X是诚实可靠的证人,裁决被告所有罪名成立。

案件编号:FLCC 8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