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契续期|领使馆续期须外交部批准 发展局:被拒续契不设上诉

撰文: 林颖娴
出版:更新:

香港回归后不少土地面临需要续期的问题,当局曾表明,不少土地契约会在2025年起陆续到期。发展局今日(7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透露,当局拟就《政府租契续期条例》修例,将赋权政府以刊宪形式,在每批到期地契限期日不少于6年,刊宪宣布是否续期,较半年前所建议的时间多一倍。

发展局发言人又提到,领事机构的房地产,须在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批准下,才可为地契续期。被问到会否在地契增加国安条款,当局指若有需要会将国家安全,列为考虑是否续期的因素之一。

有学者认为,外交部决定介入外国驻港机构的地契审批事情,是反修例冲突后,中央认为本港的政治和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故收紧对本港的管治,亦是打击本港与西方的联系。他续指,虽然其他国家都有沿用类似做法,但新措施亦等同蚕食一国两制,认为会令本港的国际化褪色,令香港失去优势。

当局计划在每批到期地契限期日不少于6年,刊宪宣布是否续期。(资料图片)

根据发展局提交的立法会文件透露,当局建议把刊登续期公告的时间,由半年前建议的地契到期日前不少于3年,延长至地契到期前不少于6年,强调最新建议是回应早前咨询所收集到的建议,可以增加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订明,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代表办事处在港的办公用房、馆长寓邸和馆员住房的房地产,须在地契期满前至少60天就地契续期,向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提出申请书面批准,并在得到公署批准下,才可为地契续期,若公署不准续期,土地将被港府收回。

草案亦例明,地政总署署长会在土地注册处的土地登记册上,注册一份通知书,列明有涉及的土地不获续期。

被问到为何措施已生效逾一年,但发展局在5 月提交修例建议时,并无将加入相关条款,发展局发言人坦言,公署今年年中向港府提出,对外国关连实体处理房地产要求,亦适用于续期安排,故当局随后亦“积极跟进”,“佢7月先正式提出要求,所以就喺5月嘅文件冇出现到,但我都要强调,呢个系现有嘅要求,系旧年6月,佢哋已经开始。”

▼2020年,恒隆收购美国领事馆宿舍触礁▼

+2

发展局发言人强调,有关条款属于“外交使权,换言之,唔系特区政府嘅自主范围”,并非由港府进行咨询,而措施已生效一年,“暂时我哋又听唔到其他一啲反对嘅声音。”

当局又强调有关措施是现有要求,公署去年6月要求外国关连实体,不得在不经批准下,获得或处置物业,有关做法亦适用于地契续期,“喺呢啲咁嘅契约喺得到特区政府到期唔短过6年,我哋话畀佢听,佢哋可唔可以续之外,佢亦都系要得到公署批准,契约至可以获续期。”

发言人指,新措施适用范围相当“聚焦”,现时只有63个领使馆,以及8个国际组织受规管,合共涉及不多于10块土地,以及100张多层大厦的个别单位契约,“多层大厦嘅个别单位,即使个单位不获续期,都唔会影响其他业主嘅单位。”

被问到若领事馆或国际机构不获续期,会否设上诉机制,发展局发言人则表示,上诉机制仅适用于港府作为地主行使决定,是否为有关土地续期,但并不适用于公署的考虑,“佢嘅考虑同我哋嘅考虑系唔同,佢嘅考虑系一个外交层面嘅考虑,我哋就系作为业主,究竟我应唔应该将个土地续期。”

智明研究所总监许桢。(资料图片)

智明研究所总监许桢表示,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介入外国驻港机构或组织在港物业的地契续期安排,与反修例风波后,港府的管治、官民关系难以令北京放心,亦忧虑国家安全和政府会受到威胁,故收紧其下放的权力,包括土地审批权。

他续指,中央的治港思维亦是应对西方思维的一部份,认为当局不断收紧港府的自治权,其中一个因素是要削弱本港与西方国的联系,打击西方在港的圈子。对于中央日后会否再次放宽有关权力,他则不感到乐观。

他续指,虽然外国驻港机构或国际组织在港设立办事处须得到外交部审批,现时中央是收回其下放的权力,虽然其他国家亦有类似做法,但此举却与一国两制有冲突,变相是加速香港内地化,强调一国两制是香港的优势,当局削弱港府的自治权,令香港与内地看齐,明显会令本港的国际化褪色,令香港失去吸引海外机构落户的优势。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亦表示,许多国家都有类似规定,而外交和军事亦是中央的权力范围,故从此角度而言并非收紧对香港的管治,惟中央近年接连在选举制度等多方面,收紧对本港的管理,故在观感上,会令人认为中央进一步收紧对香港的管控。

他续指,香港成为中国和西方国家角度的棋子,惟驻港总领事馆一般已达驻北京大使馆的级别,极具重要性,相信双方在此角力但会以不“捏死”香港为原则,故今次在土契续期上增设措施,是“摆姿态”,相信是“备而不用”。他解释,虽然中美或中英关系有机会进一步恶化,但一旦要做到拒绝续期,双方关系将会破裂,相信中央亦不希望此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