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代理与母诈骗投资伙伴罪成候判 合资买商场私收代理佣金75万

撰文: 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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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谢耀升(39岁)与母亲冼玉翎(68岁)被廉政公署检控一项串谋诈骗,周三(29日)被判罪名成立。

案情指,冼玉翎与谢耀升的投资伙伴透过双方名下一间公司,以1.68亿元收购荃湾翠涛阁商场,双方摊分予美联物业168万元作为代理佣金,即成交价1%,但原来恒丰经冼玉翎与美联达成另一协议,美联只收取代理佣金的两成,恒丰则收取余下八成,但投资伙伴并不知悉,二人意图从该投资伙伴需支付的75万元佣金中经恒丰瓜分得益。

廉政公署控告恒丰地产董事兼股东谢耀升与母亲冼玉翎一项串谋诈骗。(资料图片)

合资1.68亿购荃湾商场 摊分支付168万地产代理佣金

案情透露,谢耀升于2019年6月邀请一名投资伙伴,一同收购荃湾翠涛阁商场,并协议透过买入思成有限公司以收购该商场。冼玉翎与该投资伙伴分别持有思成55%及45%股份,收购商场的开支及盈利会根据有关比例分配。

思成于2019年7月经美联物业与卖家签订临时买卖合约,以1.68亿元购入该商场。思成须向美联支付成交价的1%,即168万元作为代理佣金。根据上述协定,该投资伙伴须支付当中约75万元。

母子瞒投资伙伴 私下与美联协议八成佣金归名下地产代理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恒丰经冼玉翎与美联达成另一协议去共同促成上述交易。按该协议,美联与恒丰会共同促成有关交易,美联只收取代理佣金的两成,而由谢耀升拥有的恒丰则会收取余下八成代理佣金。但谢耀升与冼玉翎并无向该投资伙伴透露这协议,意图从该投资伙伴需支付的75万元佣金中经恒丰瓜分得益。该项商场收购计划最终告吹,而思成没有完成有关交易。

暂委法官陈炳宙将案件押后至12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两名被告的医疗报告,二人还押惩教署看管。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梁鸿谷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雅瑜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