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电中期检讨|谢展寰:针对大型供电中断事故 加入惩罚机制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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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电今日(28日)公布年度电费调整,并交代两电《管制计划协议》中期检讨事宜。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表示,政府与两电经过多轮磋商之后,两电同意于3个范畴作出修改。其一,能源危机期间会有一个特别电费抒缓的机制;其次,针对大型供电中断事故,加入惩罚机制;第三,提高向公众披露资讯透明度。预计未来一、两个月将内容加入协议并签署。中期检讨没有触及调整准许利润8%的安排。

▼ 4月19日00:49港岛多区停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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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港岛多区停电肇事涉港灯数码港分区变电站操作▼

港岛东区今年4月19日凌晨0时49分发生大范围停电,港灯翌日公布,事故由于数码港分区变电站在完成维修后,有人员驳错后备电缆引致,即港灯人为失误。由于港灯在65分钟内恢复电力,按《管制计划协议》仍有补贴0.015%准许利润,令社会哗然。

▼4月20日 港灯举行记者会解释4.19港岛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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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扩业街8号中电电缆桥去年6月21日晚上7时发生火警,火光熊熊,导致元朗、天水围、屯门多处地方大停电。

▼2022年6月21日晚 元朗中电电缆桥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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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两电在2017年签订新一年《管制计划协议》,为期15年,每五年进行中期检讨。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6月中在立法会会议上回答议员提问时说,政府初步打算与电力公司商讨修订协议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减低准许利润、要求电力公司在能源危机期间分担能源价格成本、检视奖励、罚款机制以就重要停电事故加重罚则等。

中期检讨今日出笼,但未有触及减低准许利润,不过同意就能源价格,设立特别电费纾缓机制及引入新的惩罚制度。

.第一,两电同意设立能源危机期间的特别电费纾缓机制,在因地缘政治情况、天灾或不可预见的市场波动,令燃料价格持续急升,以致总电费与这年1月相比的增幅超过中电的一成,或港灯的两成时,会提供特别电费纾缓给低用电量住宅用户。

当机制启动时,两电将从非管制计划帐目拨款,中电拨款上限为1.8亿元,港灯为剔除向社区节能基金及其他向弱势客户推行的电费舒缓措施拨款后,该年度股东赚取奖金的100%,去年约为5,500万元。

.第二,针对大型供电中断事故,两电同意引入新的惩罚制度,透过新指标“客户停电时间指数”,即将所有受影响客户数目乘以总共供电中断时数,以分钟表示。如果中电供电中断时数达到1,500万分钟,准许回报率将减0.015%,大约涉及2,000万元罚款;假设港灯中断时数达1,000万分钟,准许回报率将减0.03%,罚款约2,000万元。

.第三,两电均同意提高向公众披露资讯的透明度,每年在电子资料小册子中,会加强披露关于燃料成本及燃料采购等资料。

平均GSRT的计算方法及定义。(管制协议)

政府与港灯签订的最新《管制计划协议》于2019年1月起生效,《协议》列明恢复供电表现的奖励或惩罚,是以“平均电网供电复电时间(GSRT)”作为标准。GSRT即是该年度内,每次电网供电故障停运后所需的恢复时间总和,除以该年度内电网供电故障停运的总次数。由于今年度港灯暂时只发生一次供电故障,历时48分钟,故今年度的平均GSRT则是48分钟。

按照机制,只要平均GSRT为65分钟或以下,则可赚取额外0.015个百分点准许利润,以港灯去年赚取29.54亿元计算推算,即相等于约553.9万元。《协议》之中“电网供电故障停运”的定义为“电网故障停运以致向一名客户供电中断”,未有列明原因,亦即事故由人为失误所致,港灯准许利润亦不受影响。

谢展寰早前已明言,不满港灯表现,又指奖罚机制原意是鼓励两电在出现事故时尽快修复,承认有不当之处,并指已向港灯提出建议,从机制中获得赏金应将之回馈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