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头召白车说错地址失救亡 通讯员认无用电话定位 因来电者清醒
装修判头在街上感不适打999求助,疑因说错其所在位置,救护人员到场搜索附近不果,约7分钟后收队。判头最终在两小时后被途人发现时已死。死因庭今(27日)就事件召开研讯,庭上播放死者报案的电话录音,他曾气喘地称:“我系砵兰街啊,我行唔到啊,快啲嚟救我。”及后在电话上持续气喘呻吟。接线的通讯员则指,死者无法提供确实地址,但她没有要求上司启用电话定位系统,并解释说:“佢系清醒啊嘛,佢系讲到嘢啊嘛。”
死者赖志超2017年6月16日早上,被发现倒卧于砵兰街286号路边,终年65岁。
女儿指赖身体无异
赖的女儿供称,父亲生前是装修判头,除患坐骨神经痛,没有其他长期病。她于事发前2日见过父亲,其时身体无异,事发当日却传来噩耗。
赖称在砵兰街美光瓦仔
赖当日清晨5时57分,曾自行打999求助。时任警察通讯员陈燕芳接听电话,她称当时听到赖表示:“好唔舒服。”她即将赖转驳至消防“白车台”,并以“3人通话”模式继续通话。惟赖未能说出所在位置,只称在砵兰街“美光瓦仔”附近。陈透过电脑系统搜寻但不果,追问下赖再说他在太子一带。
当时系统无出示商舖
陈指警方搜寻系统当时尚未有任何上网功能,只可找到一些大厦、餐厅等,但不包括商铺。另警方当时已配备手机定位系统,若求助人无法说出实际位置,通讯员可要求上司动用系统,但陈当时没有这样做。她解释说:“呢个报案人佢系清醒啊嘛,佢系讲到嘢啊嘛。”而且当时她已将电话驳至“白车台”,故此“重点唔系我哋警察喥…我只不过听呢个电话做翻个纪录啫。”
消防队目多次追问街号及大厦名
庭上播放长约6分钟的录音,赖甫接通电话便喘著气说:“我系砵兰街啊,我行唔到啊,快啲嚟救我。”其后消防队目江学智加入通话,多次追问赖能否提供街号、附近大厦名称等,惟赖持续气喘及呻吟,无法回答问题。江一度反问:“咁即系点啊?”
家属质疑未启用定位系统
后来赖说:“美光卖瓦仔个度”及“太子附近”,但同时亦称:“唞唔到气,快啲。”江回应:“得啦,我哋而家嚟太子揾你啦,沿住砵兰街,你等一等先啦下先生。”随后结束通话。赖的女儿质问,父亲当时已叫“救命”,为何陈仍认为毋须动用定位系统?陈回答说:“当时讲到说话啊嘛。”
砵兰街长1.5公里横跨两个消防局
江学智确认曾收赖的求助电话,他指当时曾按赖提供的店舖名称搜索,但消防内部搜寻系统未有备存店舖资料,亦无上网功能;加上砵兰街长约1.5公里,横跨两个消防局,单凭这项资讯难以让他调派最近的救护车,故他当时多次重复问题。
当时消防及警方均无手机定住系统
江称以他所知,当时消防及警方均无手机定位系统,现时消防调派员会获可上网及用Google Map的iPad,警方亦可向救护单位提供求助人身处的坐标。他当日确认赖在太子附近后,调派旺角分局同事协助,并透过无线电口头交代赖提及过的资讯,包括“美光”、“卖瓦仔”等。
赖的女儿庭上指,父亲在江不断询问下“讲咗个唔啱嘅地址”,令救护员去了错误位置搜救,并问江当时曾否通知上司其父亲的情况。江称:“无印象。”赖女即说:“无印象?一条生命啊!”
救护员曾两度致电求助人无人听
救护总队目姚忠强指,他当日收到控制中心通知,需到太子道西与砵兰街交界处理一名气喘及头晕市民。姚约于早上6时05分带队出车,5分钟后到达现场,但沿路未有发现,期间他曾两度致电求助人,不过无人接听。他尝试扩大搜索范围至荔枝角道西、大南街等,依然不见求助人,终于6时17分终止搜索。
姚续指消防处并无内部指引规定救护车搜索时间,但会要求救护员尽量在求助人搜索。他当时已叫驾驶员减慢车速,以便看清街道上的店舖名称。
赖被发现时已无反应
女途人邓婉娴指,她当日早上约8时半途径砵兰街,发现赖躺卧于一间商铺外,形容赖:“脸色黄黄地……鼻已经喷咗好多泡系度。”她向赖呼叫亦无反应,于是报警,其他途人未注意到赖。
警员许文豪当日早上8时许接到市民报案,到达现场后发现赖坐在砵兰街286号一间商舖外,背部靠著商舖铁闸,口吐白沫,已无知觉,身体开始僵硬。他获较早到场的救护员通知,赖已于当场证实死亡。
闭路电视见赖6时许已躺在店外
许及后翻查闭路电视,见赖早上5时55分在商舖外坐下,约于6时09分起躺坐在铁闸,直到8时25分才有途人发现。
案件编号:CCDI-745/2019(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