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导师称怕囚犯不合作 协助安排假探监 认行为失当候惩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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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工艺导师承认串谋3名囚犯,安排假亲友探监,以助部份囚犯还狱中欠下的“烟仔数”。导师与3男囚犯认罪,导师今(8日)求情时称,他的工作需经常与囚犯沟通和合作,担心若囚犯不合作,工场可能赶不及起货,或制品质素差,又怕囚犯会生事,故才答应协助囚犯。亦有被告称因烟瘾大而在狱中欠下烟债,法官亦透露,从庭上证供得知,监狱内1千元仅能买4包烟。他听毕求情,把案押后至本月22日判刑。

四被告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资料图片)

被告梁艺林,37岁,惩教署工艺导师,承认2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三名囚犯陈宜立(46岁)、刘立勋(59岁)及游西常(50岁) ,则承认串谋诈骗罪。

案件并包括一名女被告许帝域,47岁,她否认串谋诈骗罪,指称她假扮囚犯妻子探监的主妇,经审讯今裁定罪名不成立。

辩方求情时称,梁艺林案发时在塘福惩教所金属制品工场,负责教导囚犯制作金属制品。他视这工作为终生职业,惟他的工作需要与囚犯沟通和合作,若果囚犯们不合作,梁的工场可能无法按时起货或制品质素差,囚犯甚至会生事。

导师称误以为助囚犯取“包头”非太坏的事

梁在本案中应囚犯陈宜立的请求担当“信差”,用WhatsApp将安排假亲友探监的讯息外传,陈当时是他的工场助手,梁为了不影响和陈的关系,才答应传讯,梁本身知道有违自己的职务限制,但错误地以为协助囚犯取回“包头”不是太坏的事。

律师指,梁今被定罪必定会失去铁饭碗,加上他被捕后还柙20多天,由惩教署职员沦为阶下囚,自言感觉“痛不欲生、极度难受”,已经受到很大教训。

狱内烟价1千元4包

次被告陈宜立求情时,则声称案中其他囚犯被告欠他钱,但都是入狱之前的“街数”而不是所谓的“烟仔数”。

但法官温绍明质疑:“佢放数架?个个都欠佢钱?”又说已听过早前审讯的证供,有证人指陈在狱中卖烟再收钱,法官更反问辩方律师:“1000蚊卖几多包烟?你估吓?4包。”律师重申陈的说法是涉案债项不是“烟仔数”。

第四被告称因烟瘾大而欠烟债

第四被告刘立勋则自称欠下7500多元“烟仔数”,因为他烟瘾很大,狱中每月可买的香烟不够自用。他有30次案底,包括盗窃、管理卖淫场所、藏毐、假结婚等罪,称本案过后会戒烟,不再重犯。

法官今听毕所有被告的求情,押后至本月22日判刑,期间被告们继续还柙。

案件编号: DCCC 93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