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获360天病假女警长称 驱散示威者被硬物击折掌骨
去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旺角大冲突的示威者,9名被告因涉暴动、袭警及刑事损坏等罪名的审讯,今(6日)于西九龙法院续审。女警署警长洪佩思,今出庭作供称,她称当日用警棍驱散示威者时,右手被硬物击中受伤,之后发现右手掌骨及右中指指骨附近骨折,需打石膏,她事后获发360天病假,并被医疗判伤委员会评为1.5%永久伤残。庭上所见,女警长右手执笔时也需左手协助。
现为红磡分区警署值日官的女警署警长洪佩思供称,当天与女高级督察吴倩侬奉命到场处理。她与同袍在山东街设立防线,期间示威者不停地投掷砖块,她亦在事件中受伤,其手部擦伤,右手掌骨及右中指的指骨附近骨折,要打石膏,她被医疗判伤委员会评为1.5%永久伤残,获发360天病假。她事就判伤结果提出覆核,但评估结果维持不变。
女警长驱散示威者时右手被硬物击中
洪下午作供指,警方防线当晚在山东街撤退,而她们后衣至奶路臣街时,小队有一男警员跌在地上,并被示威人士包围,而另一上前支援的警员亦同被示威者推倒在地上,洪见状即上前救援,并挥棍驱散示威者,她的右手期间被硬物击中,她佩戴的头盔亦被硬物击中2次,期后她感到有人从后将她推跌在地上,而其他机动部队的成员亦在此时前来支援,她期后与该2名受伤的男警由同袍扶到银行中心位置。
需用左手捉实右手才能执笔写字
洪指,当时一名受伤的男警伤至满口鲜血,神志不清,她于是叫另一同袍陪该男警上救护车,洪稍后时间发现右手手指骨位置流血,但能够自行行上救护车,并送往明爱医院接受治疗。
庭上所见,洪在使用电子笔在萤幕上指出案发时她所在位置时,她不能单用右手写字,需要以左手捉实右手手腕,才能稳定右手来写字。
本案9名被告,依次为莫嘉涛、、钟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17岁至70岁)。他们合共被控14罪,包括暴动、袭警、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刑事毁坏罪,控罪指他们于去年2月8日在旺角参与暴动和袭击警员等。
案件原有11名被告,其中一人已认罪,另一女被告弃保潜逃。
案件编号:DCCC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