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乘舢舨出海钓鱼被撞翻 一警长亡 渔船船长认罪囚16月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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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坚,45岁,案发时驾驶内地渔船的,早前承认一项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以及一项没有向香港海事处处长申请允许该渔船进入香港水域罪。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行船10多年,案发时带领7名船员驾驶200多吨重钢身渔船,在浓雾中返航。虽然当时能见度只有100米以内,被告却没有要求船员协助观察海面,自己坐在船舱内,完全依赖雷达。
官指被告未鸣笛妄顾航行安全
法官指,以被告多年的驾船经验,必定知道雷达会有盲点,而小舢舨正是漏网之鱼,认为当时船速为25秒航行100米,若被告能在接近小舢舨100米时发现它,仍有20多秒时间减速或转向; 被告本应2分钟鸣笛一次,却疏忽15分钟才鸣笛一次,可见被告妄顾航行安全。以2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减刑至16个月,并就第二控罪罚款1000元。
案情指,去年3月16日,退休前休假的死者黄特聪与另外4名休班警员及同行男友人,在西贡乘舢舨出海钓鱼,其后驶往果洲群岛。至下午约2时,被告驾驶的内地渔船突然从浓雾中出现,舢舨上的一行人不停向渔船叫停,但渔船仍在40秒后与舢舨相撞,舢舨上所有人掉海,死者因而遇溺身亡。
案件编号:DCCC82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