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听报告|目标人物被捕后获释 主管“弹弓手”恢复监察遭劝谕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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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向立法会呈交2022年度报告,执法机关去年经书面提出 1,119宗截取申请及34宗秘密监察申请,行动中有234人被捕。年报披露,执法机关去年有四宗异常事件或事故,其中一项截取行动中,目标人物被捕后获释,负责截取小组的主管一日内多次“弹弓手”,先指示撤销接触截取材料,其后在未提交报告下恢复监察,但未几又下令暂停,最终遭所属执法机关口头劝谕。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向立法会呈交2022年度报告,执法机关去年经书面提出 1,119宗截取申请及34宗秘密监察申请,行动中有234人被捕。(资料图片)

根据年报显示,执法机关在2022年共提出1,119 宗截取的书面申请,全部获批准,另有34宗秘密监察书面申请,行动拘捕35名目标人标,及26名非目标人物落网。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杨振权表示,曾接获一宗取得新闻材料的可能性有所提高的个案,会在下一份周年报告详述。

执法机构解释属“特殊情况”没指引

年报列出去年有四宗異常事件/事故出现。某执法机关在进行截取行动的某一天,截取小组人员从电脑系统得悉,目标人物已被逮捕,上司指示撤销截取行动所涉及的接触权。

同日稍后,截取小组获告知,目标人物已无条件释放,上司经评估后认为,截取行动不大可能取得任何享有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因而指示恢复截取监察。但约一小时后,上司“经仔细考虑”认为,在未向小组法官提交报告前,应暂停截取监察较为稳妥,因而再次指示撤销接触权。

执法机关经调查后指出,当截取小组确认目标人物被捕时,其实已获无条件释放,乃是指引内没有明确提述的“特殊情况”,而且该上司恢复接触权的决定亦并非不合理,事件不涉及别有用心的情况,但由于出现“特殊情况”,事前理应请示上级,因此向该上司发出一项非纪律性质的口头劝谕。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向立法会呈交2022年度报告,执法机关去年经书面提出 1,119宗截取申请及34宗秘密监察申请,行动中有234人被捕。(资料图片)

器材主管“凭记忆”办事 人员扫错电脑条码发错器材

第二宗涉及秘密监察行动中,错误发出监察器材。一名调查人员在要求提取监察器材时,未有依从执法机关的工作手册,出示“授权A”的副本,而器材主管就“单凭记忆”作出确认,负责发出器材的人员,亦错误从备存库中扫描了“授权B”的器材。

当时三人都没有察觉错误,直至20分钟后,器材主管查阅记录才揭发,所属执法机关认为器材主管和人员的警觉性不足和表现欠佳,各发出一项非纪律性劝谕。

第三宗涉及执法机关未有就一项通话内容包含的资料,可能导致取得享有法律专业保密权资料的可能性有所提高,执法机关指出,负责监察截取人员未能察觉,故没有向上司汇报,被发出一项非纪律性口头劝谕。

第四宗涉及执法机关在申请截取授权时,获附加条件,不可接触涉及某些指明电话号码的截取成果。数月后执法机关提出续期申请时,小组法官不再施加条件,并于两日后生效,不过,相关部门却提早近40小时,已停止筛选禁听号码,执法机关已要求涉事人员加强沟通及提高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