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涉奸前妻案 事主称前夫脱她内裤后说:今次一定要强奸你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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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去年涉两度非礼和强奸离婚5年的前妻,案件今(2日)续审,前妻在屏风后作供,称被告去年7月上门,推她入厕所,强行脱下她的内裤并威胁:“今次一定要强奸你。”迫她转身擡高臀部,从后插入强奸她。当时,二人的年幼女儿在门外喊“妈咪”,被告则隔门解释:“爹哋妈咪有野倾。”

43岁装修工人在高等法院否认强奸前妻。(资料图片)

被告43岁,报称装修工人,被控去年6月10日非礼女事主X,并在去年7月30日强奸X。

女事主X是被告前妻,二人于2011年离婚后,女事主与分别11岁和13岁的女儿同住,去年6月10日,被告持生果刀上门,威胁要斩死她,先拿刀背打她的头,又问她:“想鎅边边面先?”又抓她的头发想用生果刀割断。被告在X家中大肆捣乱后,X想借机逃走,但被告用力咬她的肩头,并抓着她的头撞向门框。

事主称事发前曾遭前夫扯烂胸围

被告其后命令X脱光衣服,跪在地上,X不从被告则扯烂她的胸围,本来想扯掉她的内裤,但见她月事来潮才作罢。被告将她推入女儿的房间,威胁她“打开窗跳落去”,又迫她与他共睡一床,伸手想摸她的胸,但被X阻止,最终被告自己在床上睡着了。X庭上忆述此事说:“成10日冇瞓多过5、6个钟,佢(被告)日日都上来嘈”。

去年7月30日,被告再度上门,声称X家中很多家私是他造的,要拆烂它们,因为X忧心被告会对两名女儿不利,吩咐她们在屋外等。被告向X说:“等我出粮,就揾人搅你,首先就划你块面!”又捏她两边乳房,再把她推入厕所。

案发时女儿厕所门外叫“妈咪”

在厕所内,被告强行脱掉她的内裤,X曾哀求:“唔好啊,放我出去”被告威胁说:“今次一定要强奸你。”之后迫她转身擡高臀部,从后插入强奸她。X指被告曾抽插8至10下,但因为X不肯配合他的姿势,厕所又闷热,被告未能完事没有射精。X和被告在厕所纠缠期间,其中一名女儿在门外喊“妈咪”,被告说:“爹哋妈咪有野倾”。

辩方指被告每月给事主一万家用

女事主X在盘问下,称被告婚后起初仍在地盘工作,后来称脚痛不适,经常留在家,又要求X向财务公司借钱,X唯有拿珠宝去典当。

辩方律师则指,被告2011年离婚后,定期每月给X一万元作家用,而且会与他们一家过节。事主初时答“系”,惟律师追问她是否在收被告钱又同时取综援,事主又改答“无”。

事主称被告想找她“勾佬”证据

辩方律师指被告去年6月确上门,但没有殴打和非礼X,更和X共睡一床,只因为他牙痛要休息。X不同意,指被告“打到累”,恐吓她要她跳楼,被告又向她说:“前晚冇瞓,因为要揾证据。”

X其后补充所谓的“证据”,是被告以为她另外有男人,想找她“勾佬”的证据。X说离婚后她结识了男朋友,但被告知道后威胁她“如果同佢(新男友)结婚,会搂住一齐死”。

事主称遭被告吓至“鬼剃头”

X谈到去年6月受到很大精神压力,甚至出现脱发:“成个头都系鬼剃头”,被告不时在电话留言信箱留下恐怖留言,要X回电话给他,又曾经向她说:“你走啊,我磨定把刀等你。”辩方律师质疑,X案发时自愿跟被告性交,X决绝地说:“佢讲大话。”

案件下周一续审。

案件编号:HCCC1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