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隧分流|分时段收费周三提交立法会 突推迟一周至12.17实施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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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隧分流首阶段“633”方案的第二阶段,即“不同时段不同收费”,原订在12月10日实施,即与区议会选举同一日。惟运输及物流局今日(16日)表示,新措施将推迟一周,在12月17日清晨5时才推行,以便在立法程序完成后,预留充份时间广泛宣传。

运输及物流局局指,《〈2023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将于立法会复会首日,亦本周三(18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当局指,政府十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为了在立法程序完成并正式确定生效日期后,预留充分时间广泛宣传,以便公众可透过多渠道了解分时段收费的具体安排,故决定在《生效日期公告》指定12月17日(星期日)凌晨6时为实施时间,务求有序顺畅地实施分时段收费。

三条过海隧道“不同时段不同收费”(又称为分时段收费),原订于12月10日上午5时实施。运输署上周三(11日)举行简报会时,被问及这日子与区议会选举同一天,署方当时表示,原定12月6日的立法会会议完成立法程序,紧接最近的星期日便是12月10日,认为有需要尽快实施,故决定于该日推行,并无考虑选举。

被问及延期一周实施是否避开区议会选举,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重申,政府考虑到随着社会和经济活动恢复,过海交通流量持续上升,因此有需要尽早在过海隧道落实分时段收费,以遏抑和分散繁忙时间的过海交通。

发言人指,《公告》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整个程序将在12月6日完成。为了在立法程序完成并正式确定生效日期后,预留更多时间广泛宣传,以便公众可透过多渠道了解分时段收费的具体安排,政府决定在12月17日(星期日)实施分时段收费,务求有序顺畅地实施有关安排。

新收费方案与早前公布的“644”相同,周一至六(不包括公众假期)会按繁忙时段、一般事段、非繁忙时段等不同时段收取隧道费,西隧繁忙时段私家车收费为60元;红隧及东隧则为40元。非繁忙时段则会划一收费20元。

至于周日及公众假期,三隧不设繁忙时段,一般时段划一收费25元;非繁忙时段为20元。

▼8月2日 三隧分流首日 红隧早上交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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