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员叶嘉宇涉奸女生 事主否认曾给予讯号 强调被脱裤有说唔好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曾效力港超球队理文的守门员叶嘉宇,涉强奸相识6天的女学生案,今(7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辩方盘问事主X时指,事主和叶往买外卖时,叶已曾搭X的肩膊,X未有推开。后来二人在车上聊天,X自觉说错话时,并有轻拍叶以示安慰,辩方指因X给予讯号,叶才吻向她,又指即使X有推过叶,其力度只如害羞的女子。X承认在搭肩头等情况时未有明确拒绝,但叶脱下他们的裤时,她有表明“唔好”和“唔要”,X又承认对叶有好感,但称:“我安慰佢,唔代表佢可以再锡我。”

一名男陪审员被法官解除职务

被告叶嘉宇,26岁,现任丙组骏达球队的守门员,他被控于2021年3月16日,在香港大潭强奸女事主X。案件原本由3女4男组成的陪审团审理,法官今解除其中1名男陪审员的职务,余下6名陪审团解释,关注该名男陪审员未能集中精神听取证供,未能给予真诚的裁决。

被告叶嘉宇否认一项强奸罪,在高等法院受审。(刘安琪摄)

X称视叶为普通朋友

事主X今作供时指,她于2021年3月11日认识叶后,和叶每天都透过Instagram对话,话题包括钓鱼和唱歌。X亦曾著被告找她,她视被告为普通朋友。

叶称带X食好嘢后开车去太安楼

X同意辩方所指,叶案发日透过Instagram发讯息给她,叶称踢完足球后,想带X“食好嘢”,X则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知被告,叶当晚致电X,二人并在小西湾见面,X登上叶的私家车后,叶开车到太安楼,他买了牛杂和银针粉,X则买饮品。

认为搭膊头是普通朋友的行为

辩方指,在返回叶的车途中,叶搭著X的膊头。X承认,并称认为搭膊头是普通朋友的行为,所以没有推开叶。辩方随即指,叶是她的异性朋友,X回应在她眼中,异性和同性朋友没有分别。

承认对叶有好感

X指,叶称到筲箕湾附近的海旁吃饭,惟她发现叶开车驶向大潭方向。叶把车停下,并告知X该处为大潭湾。他们在车内进食和聊天,其后叶称后座的位置较舒适,两人因此改到后座聊天。辩方指,X当时对叶有好感,X回应指以朋友的角度而言,她相信叶。惟辩方指,好感和相信有分别,X说:“相信系有少少好感,朋友嚟讲。”

被吻时已开始推开叶

X称在后座时,叶把手放在她的肩。她当时感到不自在,但承认没有表示反对,并解释她紧张,亦不习惯和他人交际。叶继而吻她,X推开叶,惟叶再把手伸入她胸围内摸她的胸,X即表明“唔好”,又继续推开叶。

怕令叶不开心不代表钟意他

辩方指,即使X有推开叶,其力度亦不大,其方式如一个害羞的女子,虽有推开但不等于不同意此事。X否认辩方说法,但承认叶吻她后,她有问叶是否有女朋友,和有否这样和其他人调情,叶回应:“你咁睇我架。”X对此感到抱歉,拍叶以示安抚。她解释说:“自己讲错嘢,令佢唔开心,唔代表我钟意佢。”

辩方指X给予讯号叶才吻她

辩方续指,当时X给予讯号,叶才吻她,X强调:“我安慰佢,唔代表佢可以再锡我。”X又指,叶脱去他们的裤,并擡起她的脚,她有表明“唔好”和“唔要”。

案件编号:HCCC 1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