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人协进会:伤残人士身兼照顾者应获津贴 不存在双重福利

撰文: 余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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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由本月开始,把关爱基金下两项支援照顾者的津贴恒常化,同时金额增至3000元。香港失明人协进会会长黄俊恒今日(3日)在电台节目表示,一直争取身兼伤残人士的照顾者都可领取照顾者津贴,以他理解政府认为若有关人士可领取将构成双重福利。但实情是伤残津贴领取者毋须审查,当他们成为照顾者时,与普通人一样不能兼顾工作而影响收入,不因其伤残身份而对冲。协会将约见政府再次表达他们的理据,冀扭转现况。

政府由十月起把关爱基金下的照顾者津贴恒常化。(资料图片/夏嘉朗摄)

香港失明人协进会表示,现行制度下领取伤残津贴者不可以同时领取照顾者津贴,一直认为并不合理,因不少残疾者又是照顾者的人士都承担照顾者的工作及责任,应让合资格的残疾者又是照顾者之人士,每月领取3,000元照顾者津贴。

该会会长黄俊恒今早接受商台访问时表示,两个津贴的目标和性质都不一样,但以他理解政府认为是双重福利,协进会并不同意。他期望跟政府深入探讨这议题,希望直接找负责官员讨论,把情况扭转。

他表示,伤残津贴是予个人的额外开支、辅助器材,他们可以有工作,申请人并无入息审查,有没有收入、是否在职、有否经济活动都无关,所以照顾者津贴是另一样东西,是因照顾别人而没法赚取收入,同时衍生额外开支,不会因为其伤残而有变化,所以不是双重福利。

失明人士若成为照顾者也需要额外支援。(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他指出,以协进会支援的照顾者个案中,每年有25个案(即30%)是视障人士,需要照顾家人或双老,例如视障的父母要照顾小孩、视障夫妇在年老后要照顾老伴成为照顾者。作为照顾者的伤残人士所面对的困难,与普通人的照顾者差不多,同样不能出外工作,需要额外经济需要,遇有不同状况,所以需要照顾者的支援。

黄又表示,本身有工作的视障人士,成为照顾者去照顾家人,不能工作或转半职,收入受影响,他反问一般市民的照顾者相关情况可获津贴,但身为伤残人士就不获发、就要对冲?这是混为一谈。他认为,照顾者应为职业,他们对家庭的劳动付出,应予尊重及获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