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借词研究性侵两男童 包括要事主脱鞋让他闻脚 囚约22星期
轻度弱智兼患自闭症的男学生,在两星期内于两个地方,分别向两名14及16岁男童作出性侵犯行为,包括以研究为名,要14岁事主脱下波鞋让他闻脚,又隔衫磨擦该男童下体;他又在另一情况下,要16岁事主更换泳裤,并趁对方如厕时摸其下体。男生承认两项非礼罪,并称看了同志色情片而产生错误价值观。主任裁判官徐绮薇今(26日)在东区法院判刑,指被告重犯倾向属中度至偏高,就两案分别囚4个月及6星期,须分期执行,即约22星期,徐官又叮嘱他要主动寻求辅导。
求情称看同志色情片产生错误价值观
被告张颂康(20岁,学生),承认于2023年3月26日,在港铁会展站E2出口外,猥亵侵犯14岁男童;另于同年4月8日,在大围铁站公共交通交汇处公厕内,猥亵侵犯16岁男童。辩方求情指,被告因患自闭而难结交朋友,因观看男同志色情影片而产生错误价值观,因冲动干犯本案,现已明白自己用了错的方式接触受害人,愿到救世军接受辅导。
在泳池看到14岁事主并在出口等候
首案案情指,被告于3月26日下午7时许,在港湾道泳池看14岁男童游泳,之后又在泳池出口等候男童,自称是大学生做调查。被告其后带男童到会展站外,尝试拉对方入残厕但失败,便带男童到附近楼梯。被告要求男童脱鞋,称要进行一些量度,随即闻男童的脚,又要求摸男童的内裤但遭拒绝。被告之后俯前,用自己的下体磨擦男童的下体约1秒,并试图摸其内裤,但被男童推开。被告翌日被捕,警诫下称涉案行为只是意外触碰。
叫16岁事主换泳裤被告亦脱下裤子
次案案情指,16岁男童于4月8日下午在大埔墟站上车后,被告称欲就运动习惯进行问卷调查。被告其后尾随男童在大围站下车,男童同意和被告到达交汇处的洗手间。男童在被告要求下更换泳裤,被告随即叫男童去小便,并趁机“揸”男童的下体约3秒,男童立即叫被告停手。被告也脱下自己的裤子,强迫男童触碰其下体及拥抱男童各10秒后逃走。
两案刑罚须分期执行
徐官引述报告指,被告有轻度智障、自闭,其重犯倾向属中度至偏高,建议接受专业辅导。徐官续指,被告在两案中均以借口诱骗事主到一个地方后性侵。他在首案中隔衣服侵犯男童的敏感部位,次案中则未有理会男童的反抗而直接侵犯其私处,后者情节较为严重。考虑到次案是在首案保释期间犯案,刑期须分期执行,就两罪分别判刑6星期及4个月,两案刑罚分期执行。
案件编号:ESCC 704、STCC 172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