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在旺角酒驾铲上行人路 被告称需时请律师 案11.17再讯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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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今年4月在旺角涉酒后驾驶轻型货车,并铲上行人路,警员到场后又疑拒绝合作,事隔5个月被落案控告危险驾驶罪、酒后驾驶罪及拒捕等3罪,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他称需时聘请律师,裁判官把案押后至11月17日再讯,并准被告保释。

涉案男子被捕后被带上警车。(资料图片)

被告李雪辉,47岁,据悉现已停职。他被控于2023年4月2日,在旺角登打士街近弥敦道交界近灯柱编号E5321,危险驾驶一辆展示登记号码WT1255的轻型货车;他又被指在驾驶该轻型货车时,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法定限制,即在订明的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低于70毫克,高于法定所限50毫克的标准;被告并被指同日在登打士街37号外,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即警长2448、警员35052和警员26695。

控方原已准备好答辩,但被告无律师代表,他向法庭要求押后案件,又称收齐文件后,需时找律师,裁判官遂把案押后至11月17日再讯。

案件编号:WKCC402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