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强奸报案反被警盘问性史 律师行倡设社区法律中心 保基层权利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尽管法律面前人皆平等,但基层人士因资源所限,未能适时了解及解决法律疑难,往往到被检控才受到法援保障。曾有强奸案受害人因不了解法律权利,录口供时被警察盘问性史,打算上庭作证时自杀。有为非政府组织提供志愿法律服务的律师行倡议,政府成立社区法律中心,并在政策上配合,令律师可直接受雇非牟利组织,为弱势社群提供适切的法律支援。
“所有动物生来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是乔治·欧威尔著作《动物农庄》的经典语录;在法治之下,所有人本应被赋予同等的权利,但香港社会中有不少弱势群体,往往因为教育程度、语言不通、经济贫乏等因素,未能适时得到法律的支援,小纷争发酵成诉讼,当时人身心受压时耗用司法资源。
强奸案受害人无律师下录口供 被警盘问性史未拒答
风雨兰总干事王秀容表示,不少被侵犯的求助人都是基层妇女,缺乏法律知识及不懂自身权益,经常在报案、验身后才寻找法律意见。她指有强奸案受害人录口供时,竟被警察盘问性经验,她虽心感不自在却未懂拒绝回答,事后无法撤回口供。受害人因害怕辩方在庭上公开性史,慌得带备刀片准备作证时割脉自杀;若受害人当初得律师陪同到警署录口供,根本不会披露和案情无关的性史,也毋须在等候出庭指证的一年间“担惊受怕”,承受二次伤害。
风雨兰去年收到约250宗求助,中心为当中59宗案件提供法律服务,但碍于中心只有约5位义务律师协助处理个案,“我地Overload(超负荷)啦!”她期望政府拨款予非政府组织,成立社区服务中心,让不同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受害人权益。
现存社会法律支援不全面
为照顾社会不同社群需要,不同机关及政府皆有提供不同程度的免费法律服务。但欧华律师所(DLA Piper)及非政府组织PILnet联合调查报告指,民事案中只有平等机会委员会及消费者委员会能为服务对象提供由查询到代表出庭的全面法律服务,但两个法定机构只可处理其职能下的查询及案件,弱势人士的其他法律疑难多会由法律援助署及当值律师服务接手。
受资源及政策所限,刑事案当事人在提堂时每个聆讯日会由不同的当值律师代表,案件被转到区域法院开审时终会有法援律师接手,案件转介的数个月间当事人会失去支援,亦可能因为没有律师协助,错过搜证的重要机会。若弱势社群沦为被告,拘押至提堂期间则不受社区法律支援保障。
望设一站式法律中心助弱势
欧华的志愿法律服务顾问Annette Bain称,法律界有不少人愿意为弱势社群提供更多援助,但很多时候律师无处接触到当时人。她又以社区组织协会一案件为例,指申领综援的当时人因为言语上的误会而漏报入息,最后更成为欺诈案的被告;若果当时人得到早期法律协助可减低或防止问题恶化,也不免耗用司法机构的资源。
她期望政府可拨资源成立社区法律中心,一站式提供咨询、转介及代表出庭服务。律师会在政策上亦应调整,该为非政府组织全职工作的律师注册执业,并容许非政府组织为律师购买专业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