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涉奸印佣 辩称性交易金额5百变5万元 陪审团裁强奸罪成
已婚保险经纪涉夜访女印佣房间,强吻并企图强奸她,惟身体未有反应。他在数天后又涉再到女佣房,并把对方强奸,从而被控企图强奸及强奸罪。经纪否认指控,反指这是性交易,并指女佣原接受500元为他提供性服务,惟首次事件时妻突出现,他即刻“缩”了而未成事,第二次终成功,但事后女佣却索价5万元,他才知“濑嘢”。陪审团昨起退庭商议,但未达成裁决。今(6日)继续商议至午后,裁定被告企图强奸罪不成立,但强奸罪成。法官把求情和判刑押后至10月9日,待索取事主X的创伤报告,期间被告需还柙看管。
被告周家玮,45岁,保险从业员。被控于2021年7月28日企图强奸印尼籍女佣X,这罪名不成立,但指被告于同年8月10日强㚣X的罪名则成立。X案发时40岁。
陪审团原本由6男1女组成,而女陪审员以私人理由申请退出。而陪审团最终以5比1裁定被告强奸罪成,并一致裁定企图强奸罪不成立。
被告身体未有反应而未完事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X于2021年7月28日凌晨3时许睡觉时,突感到有人舔她的脚趾,她睁开眼发现被告。她便取出手机准备拍摄,遭被告阻止。被告又示意她不要作声,并称他当天生日,想向X索吻,X拒绝后仍遭强吻,被告并称:“I want you.”又问X是否要钱,然后用手指插X下体;并尝试强奸她,但被告身体未有反应而未成事。
被告翌日称已准备好
被告同月29日向X称,他早前受酒精影响才“未能成事”,现已准备好,但遭X拒绝,X并录下二人的对话。
遭被告强奸10至20秒
同年8月10日凌晨时分,X睡梦中觉有人摸她的右脚,她睁开眼见被告在她的床边,身上有酒气。被告并脱下她的X裤子和内裤至膝头位置,想要她口交,并把下体贴近其面部。X即拒绝称:“No,No,No.”,她并摆动身体,被告再把手指插入其私处约5秒,然后强奸她约10至20秒。
不知被告有否用安全套
X供称不知被告是否有用安全套,亦不知他有否在其体内射精。被告穿回裤子后问X是否正值经期,X未有回应。X之后用纸巾清洁下体,发现有血和一些黏性物体。
早上即以语音讯息告知朋友
X同日早上8时许,透过语音讯息向友人透露遭性侵事件。她于翌日和被告妻子对话,她并录下二人的对话。录音显示,X称被告想和她性交,她试图阻止,她称感到惊慌,不能留在单位。同日收拾个人物品离开。
被告称首次交易未倾妥妻已出现
被告自辩时称,是X先主动问他:“先生,do you want me?”和“Give me money.”被告理解X想进行性交易。两人讨价还价时已互相抚摸,惟未倾妥,被告妻子突然出现,原本在抚摸X的被告立即停手。翌日,X再贴近被告的身体,又隔裤摸他的下体,被告则抚摸X。X之后表示:“no,no.”被告便停手,他当时已感奇怪。
指X主动提出500元
被告又称,同年8月9日,X向他说﹕“tonight, 500 ok.”他理解是上次未倾妥的性交易。他在凌晨时分到X的房间和X性交。被告又称,指X拒绝他的行为觉得奇怪,故他和X进行性交易时,偷偷以电话录音。性交后,被告离开房间,并发现衣服上有X的经血,他到X房支付500元,并对X说:“You have period, I don’t like.”
指X索款5万不遂投诉被性侵
惟X早上时向他索取5万元,并指若被告拒绝,会把事件告知被告妻子。X翌日再索款,被告拒付。妻子同日稍后致电被告,指X投诉遭被告非礼。X报案后,被告于同月12日凌晨被捕。
案件编号:HCCC3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