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东山被指语言中心结业仍收生上诉案 法官押后裁决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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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前助理处长周东山退休后开办语言中心,中心或将结业之际仍收取两名家长共8900 元学费,被裁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周不服判决早前提出上诉,他在庭上大呼“被砌生猪肉”,又多次说:“我72岁啦,仲有几多年命,唔想再拖落下去,输咗就算。”法官将于4至6星期内颁布书面裁决,届时周需要到庭取判词。

周东山的上诉案押后裁决。(资料图片)

劳工处前助理处长周东山已就今次上诉案件,多次到高院审讯,今日控辩双方终于完成陈词。

周东山陈词时指,他曾时政府高官,一向关心民间疾苦,经营涉案语言中心生意只是贡献社会,又指他在经营前已做了10年研究,2007年更成功集资1千万元,2013至2014年研究完成,筹得200万元,若不成功,周扬言:“我斩过头落来都得!”

周称为这生意投资1900万元

他为了这本生意,他已投资1900万元,他在案发时虽然欠租40万元,但相信自己案发时可以为涉案家长继续提供服务,只是其中一名家长不肯转到另一个中心上课,家长理应用民事追讨他,反问:“点解判我有罪,明显控罪一是砌我生猪肉!”周继续说,今次因为海关“唔肯孭飞,唔放过我”,又慨叹自己已72岁,案件已拖延甚久,“自己仲有几耐命,输咗就算”。

周早前被裁定两项不当接受付款的营业行为罪成,判监2周、缓刑1年执行。控方指他身为东山语言中心董事,于2013年12月14日至去年2月4日间,无理由相信可提供服务,却分别向两名家长收取6500元及2400元学费。

案件编号:HCMA48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