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中心濒结业收学费罪成 周东山上诉称拥数十亿无形资产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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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山上诉时声称他拥有无形资产数十亿元。(朱幼丽摄)

劳工处前助理处长周东山,退休后开设语言中心,惟中心有欠租并濒临结业,周仍收取两名家长8900元学费,他早前在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罪成。周不服定罪,今早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并称他手上有数十亿元无形资产,不知公司会结束,惟法官不禁回应说:“有无形资产就转咗佢做有形资产啦。”

高院暂委法官郭启安称他是法官不是法师故不能知原审时的情形。(资料图片)

案件押后以取聆讯誊本

上诉人周东山(70岁),坚称在原审时有提及当时他快将得到200万元现金支持,亦有倾妥欠租安排,认为裁判官未有作详细考虑整体情况下裁定他有罪,暂委法官郭启安为公平起见,准案押后排期再审,以让周可索取聆讯时的相关誊本。

没有律师代表的周,在庭上大谈他约十年前离开政府,因眼见港人在会考英文科有逾三分一考生不合格,故想开办语言教学中心改善情况,并想过让该计划在2020年上市,惟期间未有获得支持,他又称自己手上有无形资产达几十亿元。

但他承认当时在尖沙嘴及铜锣湾两中心已欠租共190万元。他坚称,当时有人愿给他200万资助其计划,不知中心要结束。

暂委法官郭启安即指出,我们都不是活在虚拟世界,周所提及的无形资产,亦须先转成有形实物。又指原审裁判官裁决时有提周声称会得200万元资助,但考虑周当时已欠租约190万元,他是否有足够能力继续营运成疑。

法官指自己是“法官”而非“法师”

但周坚称曾在庭上提及他当时已处理租务问题,郭官即指他是“法官”而非“法师”,他不能用法术躲在原审审讯时的台下偷听周与证人作供的情况,故准周翻查当日法庭誊本再作上诉。

周被裁定于2013至14年间,在明知他所经营的两间语言教学中心有可能结业的情况下,仍收取两名学生的学费,违反《商品说明条例》,2015年7月被判囚14日但准缓刑1年。

案件编号:HCMA 48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