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桥贪污案.拆局】消失的行贿者 “贪快”成犯案动机?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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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爆出贪污丑闻,经历三天尚有多个疑团未解,惟政府官员在今午记者会上信誓旦旦,多番引述廉政公署指事件“调查中无任何资料或证据显示,有任何公职人员、承建商或物料供应商或其人员牵涉在内”,《香港01》综合目前已披露及已掌握得到资料,政府似将所有矛头,直指向涉事化验所,并且把大桥安全问题,淡化为大桥物料检测出现岔子的问题。
不过,现时未解的最大疑团,是在于化验人员造假及“掉包”的动机为何,尤其已披露的案情,始终未见到有串谋机构人士,亦无披露任何行贿者,故综合现已曝光的资料,涉事人员卷入贪污案,不排除“贪快”而铤而走险。
另外,亦有廉署人员透露,目前虽然未有证据显示物料供应商有涉贪行为,但亦不代表物料质素一定达标,可能只是化验所未有验出。因此,政府全面检验结果未公布前,大桥是否安全仍未释疑。

港珠澳大桥为减少海水侵蚀桥柱,特地以较昂贵的不锈钢材料作最外圈钢筋,描石屎芯有机会影响此抗锈设计效用。(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当局借廉署作“挡箭牌”

港珠澳大桥工程涉嫌贪污情况,未有在政府召开记者会解画之后明朗化,反而引起更多疑团。其中现时负责“补镬”检测大桥质素的运输及房屋局及路政署,更引述廉署说法,称未有资料显示物料供应商牵涉在内,似乎一方面以廉署说法作“挡箭牌”,意在向公众发放“大桥质素无问题”的讯息,另一方面亦令案情牵连范围比原先预期大大缩窄。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订明,任何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 即属犯罪。翻查廉署两日来的发表声明及回应,廉署先在23日称负责检验的承判商“涉嫌贪污以纵容把虚假测试报告呈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正和上述条例吻合。据了解,廉署仍在对相关人员涉违规动机进行调查,未来亦会针对现时石屎砖“28日验砖”是否会有潜在贪污的方向,继续推进。

物料“掉包”动机未明

廉署翌日(24日)再发稿,称指除了涉事承判商外,未有资料显示有其他人员牵涉违规行为,惟据了解署方亦有人员称目前化验结果正常,不代表物料没有问题,可能只是化验所未验出不达标的结果。

土木及结构工程师董仲贤表示,业界亦有传出涉事化验所可能因“工作量太大”而涉嫌隐瞒,但他认为,上述原因只能解释化验人员有诱因更改验砖时间,至于为何要以其他物料“掉包”,却仍是未解之谜,“如果无事,点解要换呢?”

政府官员今日在记者会上,多次以廉署调查为由,未有提供事件细节,但廉署晚上回复查询时,则指在发现石屎砖测试的异常情况后,已尽快通知土木工程拓展署,并向署方提供相关资料。两方的讲法难免令人联想,彼此披露的资料是否仍有“保留”?倘若释各界疑虑,政府必须短期内交代更多资料。

事实上,化验商以其他物料“掉包”进行检验的情况,是要廉政公署调查,发展局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才告得知,明显有监察不力之嫌。发展局长马绍祥及土木署长林世雄却未有正面回应政府是否有失责,仅称是在廉署通知下,才得悉有“掉包”的情况,现正索取法律意见,稍后或惩处涉事供应商。

林世雄(左)及马绍祥并未在记者会上正面回应部门是否有失责的情况。(余俊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