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成等3人铜锣湾设街站 官称非快闪行动 票控罪成各罚2500元
民间电台台长曾健成及另外2男,被指于去年5月在铜锣湾摆设街站声援在囚人士,并展示“释放政治犯”、“Free Hong Kong”及“抗命不认命”等标语,因而各被票控一项“未经准许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贴或海报”罪。三人早前不认罪受审,今(31日)在东区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指三人在繁忙的铜锣湾闹市摆放街站,所涉的横额不算小并抢眼,引致途人停下,造成的滋扰不小,各罚款2500元,另须支付拆除费用157.4元。
被控未经准许展示招贴或海报
被告曾健成、李子华及吴超广,被票控于2022年5月28日下午5时8分,在香港铜锣湾渣甸坊近铜锣湾地铁站F出口外行人路展示3张横额(每张约1米X 2米)、2块写有字句的布(每张约1.5米X 3米)在政府土地上,但未获主管当局的书面准许,违反香港法例第132章《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A1(b)、第104A(2)及第150条。
非短暂或快闪行动
裁判官裁决指,案发时被告虽设街站仅10分钟,但他们精心设置街站,显然非短暂或快闪行动,而是打算摆放一段时间,符合控罪元素提及的“某程度上永久,或习惯性规律”的展示。
规模不小有机会引起混乱
对于辩方指街站摆放时间短,规模不大。裁判官认为,众被告当日在繁忙的铜锣湾闹市,设置折台和金属支架,挂上不算小且颜色抢眼的横额,引致途人停下查看,可见规模不小,有机会引起混乱。
食环署已容忍一段时间
裁判官续指,食环署在案发前曾在不同的日子、时段,均有观察到被告有摆街站行为,但直到5月发现到街站仍在采取行动,可见他们已有一定的容忍,不见其有任何偏颇、不公平之处,因而裁定三人罪成。
曾认为以后也难再摆街站
曾健成今无律师代表并自行陈词指,他们此次被定罪,意味著日后难以在香港行头摆放街站。曾又反问,若不到闹市摆放街站,难道在山顶、僻处表达诉求,直指若要事前要向地政处申请才能摆街站,无异于“与虎谋皮”。
裁判官判刑时重申,三名被告在繁忙的铜锣湾行人路犯案,造成的环境滋扰不算小,判三人各罚款2500元,另须共同支付157.4元的移除费用。
案件编号:ESS 32492-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