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重提医委会改革 新“4-2+2”方案下月刊宪后闯立会
撰文: 朱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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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委会改革争议多时,政府去年向立法会提交《201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但在医生业界大力反对下,草案未能在立法会当届内通过,结果胎死腹中。港府就“三方平台”讨论的结果,再提出新的“4-2+2”医委会改革方案,将于下月2日刊宪后,同月7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去年《201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被拉倒,港府牵头成立的“三方平台”再讨论香港医务委员会改革方向。考虑了“三方平台”的讨论,港府提出新版“4-2+2方案”。“4”即指增加4名选举产生的业外委员,当中3人由病人组织选举产生,另1人由消费者委员会提名,毋须行政长官委任。“-2”即指医学专科学院2席代表不再由特首委任,改为医专由选举产生“+2”。
新“4-2+2方案”与去年被拉倒的草案相似,医委会委员同样会由28人增至32人。去年方案的委任、选举产生委员1比1,此新方案令委任委员减至12人,相反选举产生委员增至20人,形成3:5比例。
政府去年向立法会提交《201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多个医生组织连日在立会外静坐示威,加上时任医学界议员梁家骝“拉布”,最终未能完成审议。港府其后牵头成立“三方平台”,由医生、病人、和立法会议员再讨论香港医务委员会改革方向,4次会议已于今年3月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