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城规会成员讨论东北计划时缺席会议 古洞居民求推翻决定被拒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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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前年4月底经过闭门审议,通过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计划,之后再提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有古洞北居民不满城规会讨论计划时,质疑多名成员缺席会议,不符合程序,向高院申请司法覆核许可,要求撤销城规会及行政会议的决定。高院今(23日)颁判词指,城规会成员即使缺席会议,在表决前仍有两个多星期阅读会议记录、简报等,法庭相信成员都是城市规划的专家,在通过计划前已经充份考虑,拒绝批出许可。

申请人曾广权指城规会在讨论东北发展时,会上成员缺席大部份会议。(资料图片)

申请人曾广权早前庭上指,前年4月29日城规会通过古洞北和粉岭北的分区计划大网草图,并呈交予行政会议,行政会议于同年6月19日通过大纲草图。但根据记录,不少城规会成员缺席大部分会议,例如委员杨伟诚在38次会议缺席了35次。申请人一方引用希慎司法覆核案,当时上诉庭裁定城规会成员未能在短时间内,消化大量资料并作出正确决定,或会造成不公,判希慎胜诉。

法官区庆祥认为本案与希慎案不同:首先,即使成员缺席会议,城规会仍为他们准备了文件、会议记录、简报,直至将会议的录影上载到城规会网页,让成员随时翻看;其次,成员在表决计划前有7至17日审视会议资料,考虑到成员都是城市规划界的专业人士,法官认为他们已经有充份时间消化各方意见,因此拒绝拒出司法覆核许可。

案件编号:HCAL 14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