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和发布两名前女友私密影像 已婚救护站总队目罪成被判缓刑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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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岁已婚救护站总队目涉于2021年,分别偷拍和在网上发布其两名前女友的私密影像,被控未经同意下发布私密影像和窥淫共三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案件今(8日)在粉岭法院判刑,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不认罪受审,导致涉案证物须当庭播放,两名事主的即时的表现亦可见其感震惊、失望和被背叛,最后因考虑到被告已还押了一段时间,判其囚49日,缓刑24个月。

被告吕旭旺,43岁,报称救护总队目(摩利臣山救护站),被控两项未经同意下发布私密影像。控罪指,被告于2021年10月30日及10月15日,在香港发布X的私密影像,而其意图是该项发布致使X受到侮辱、惊吓或困扰,或知道该项发布会或相当可能会致使X受到侮辱、惊吓或困扰,或罔顾该项发布是否会或相致使该事主X受到侮辱、惊吓或困扰,而X没有对被告该项发布给予同意,及被告不理会X是否同意该项发布。

被告另被控一项窥淫罪,指其于2021年11月23日,在旺角1936酒店某室内暗中拍摄事主Y,而Y所处的地方,属身处该地方的个人按理能被预期可能会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进行私密作为者,及该事主Y处身于令人对储存私隐有合理期望的情况,及你不理会该事主Y是吞同意被你拍摄。

求情指案发时不知涉案行为属犯法

辩方求情指,报告指被告不适合判处社会服务令,称他案发时是因为不知涉案行为犯法才会犯案。辩方又指,涉案条例为新法例,案发时才刚生效不久,望法庭能考虑判处缓刑。

梁官判刑指,被告是经审讯被定罪,事主X及Y因而亦要经历审讯,有关证物亦须当庭播放,这皆因被告未有尊重她们。至于事件会否对二人造成长远的影响,法庭虽未有为她们索取创伤报告,但从她们即时的表现亦可见其感震惊、失望和被背叛。

裁判官指被告获太太等支持 应好好珍惜

梁官自言不会就被告的个人生活作道德上的判断,但他今获太太、父母等家人到庭支持,应好好珍惜。对于辩方呈上的多封求情信,可见其工作认真,而曾因而获嘉许,但其私生活却与工作表现无大关系。

裁判官续指,涉案控罪的立法原意是惩罚和阻吓,涉案影像有多少人曾观看不得而知,但似乎并非只有X和Y看过。另报告并不建议判处被告社会服务令,判处罚款亦绝不可能,因而判处监禁亦并不稀奇。梁官最后考虑到被告已被还押了一段时间,已清楚坐监的滋味,就三罪判其囚49日,缓刑24个月。

案件编号:KCCC 252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