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偷拍|警拘首案用无人机犯窥淫罪 大律师分析定罪两元素
撰文: 杨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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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坠毁于金钟的无人机,被途人检获及交给警方后,竟揭内存逾20条不雅影片,警方展开接近一个月的调查后,拘捕26岁男子涉嫌窥淫罪。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出,过往偷拍行为只限于公众地方,若私人地方则不属犯法,但新例窥淫罪则不再受场所受限,不论操作器材者或器材本身所处位置属公众或私人地方皆属违法。那么又如何定义航拍片段有违窥淫罪,高空拍摄时,一旦拍下单位内人士的私密行为又是否违法?陆解释,于法律上要定罪需有犯罪行为及犯罪意图,会循拍摄者拍摄习性、纪录、片段长短、拍摄角度等判定。
过往有人透过手机或电脑进行偷拍行为,律政司一般藉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予以检控,但罪行局限于公众地方。直至俗称“窥淫罪”于2021年10 月生效,终堵塞这个漏洞。因此,今次案中疑犯利用无人机偷拍,不论犯案时其身处地点,抑或器材拍摄时所在位置,只要拍摄内容触及受害人的私密部分,就算其目的只是个人观赏之用,已属于违法。
现时小型无人机容易入手,任何人一机在手,经民航机登记资料后,便可随时从高空俯瞰及拍摄,若拍下一些单位、房间内人士进行的私密行为,又是否有违法之嫌?
定罪需有犯罪行为及犯罪意图
陆伟雄解释,于法律上要定罪需有犯罪行为及犯罪意图,即要同时具备“有拍摄行为”及“专登影”,若拍摄时不小心摄录他人的不雅行为,犯罪意图便可能不成立。因此,调查时会了解拍摄者过往的拍摄习性、拍摄纪录,又或者不雅影片的长度、角度、距离、定格时间等,以判断有无犯罪意图。
警方重申,小型无人机令(香港法例第448G章)已于2022年6月1日生效。有关小型无人机令的罪行,一经定罪,可以被判处监禁2年及罚款10万元。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