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司机检举雇主欠强积金 不久后被炒鱿 工会倡检讨实名投诉制
雇主欠供强积金故然要追讨,而且欠供亦属违法,然而货柜运输业职工总会指,因积金局投诉机制属实名制,而且调查期间,积金局会向雇主披露投诉人资料,令员工担心饭碗不保,而不敢投诉。
有中港司机称因投诉雇主欠供款,而最终遭雇主以“工作态度欠佳”为由解雇,工会建议当局多管齐下,检讨投诉门槛、进行放蛇式的调查,并建立雇主黑名单供大众查询。
积金局表示,不评论具体个案,又指会积极跟进拖欠供款个案。
强积金顾名思义,是强制性的公积金,雇员及雇主都要共同供款,任何一方欠供亦属违法,然而雇员追讨时往往出现困扰。货柜运输业职工总会斥积金局处理不当,即使欠供强积金证据,在税单上一目了然,仍然要求投诉人实名登记,并讲明会在调查期间,会向雇主披露投诉人身份,每每令员工为“保饭碗”却步,不敢投诉。
司机投诉后被解雇
任职中港车司机近三年的陈先生,2015年年底发现雇主整年都没有为他供款,向雇主反映,雇主却谎称已供,著他再检查,但陈检查后确定雇主并未有供款,遂向积金局投诉,“投诉后供了一个月,然后又再全年都没有供过!”
他再度向积金局投诉后,不久便被雇主以“工作态度欠佳”为由解雇,“我工作了三年都没有问题,要是态度不好早就被解雇了!”
他质疑被雇主解雇的原因是因为他向积金局投诉,“当时共有15个员工有同一个情况,其他见到我投诉,都向雇主投诉,雇主应该是觉得我带头发起,因此将我解雇。”他形容,现时投诉制度是“刀子架在颈项上”,大部分受害工人只会在退休后才敢站出来。
议员促降低投诉门槛 税单已证据充足
立法会议员陆颂雄认为,积金局检控门槛过高,工人往往在实名登记的关卡前却步,“ICAC(廉政公署)都不会披露报案人身分,为什么强积金这种书面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反而需要实名?”他指雇主有否供款,在粮单或税务单上已明确列明,根本没有必要走“实名制”,即使需提供身分,亦没有在调查期间向雇主披露。
货柜运输业职工总会主席陈迪手指,类似情况在基层行业普遍,除运输业外,饮食业亦是重灾区。根据数字,过往5年雇主拖欠供款的投诉数字维持若3,000至4,000宗,但实际检控数字和罪名成立的个案却年年下跌。去年3,834宗投诉中,最终只有282宗罪罪名成立,劳顾会雇员代表邓家彪指,数字反映当局执法不力,建议当局多管齐下,检讨投诉门槛、进行放蛇式的调查,并建立雇主黑名单供大众查询。
积金局:重视保障计划成员的权益
积金局指,局方一贯重视保障计划成员的权益,对所有涉嫌违反《强积金条例》的拖欠供款个案,均积极跟进处理;虽然每宗个案的情况不尽相同,检控与否必须符合刑事检控举证的标准及要求,并依照律政司的既定指引,才可决定把转介个案作出检控;局方会全面审视所有和案件有关的证据,不会单单因为欠缺个别证据或证人,而概括地认为不具备检控的可能。
另外,强积金取消对冲机制亦是城内热话,邓家彪质疑政府欲交“不合格功课”,指自己作为劳工顾问委员会成员,至今尚未收到召开劳顾会大会的通知,而劳顾会及劳福局局长将在六月离港两星期,出席国际劳工大会,在仅余的日子,看不到政府有打算再咨询市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