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非礼怀孕店员兼图付款求销案 官斥行为令人失望 囚6个半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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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高级督察涉强吻及非礼一名怀孕三个月的女店员,之后更图支付百万元,以换取对方不追究事件,他早前被裁定非礼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他的律师今(28日)在九龙城法院求情时称,被告工作表现优秀,曾获嘉许50次,案发前两星期妻子提出离婚,他因涉及本案而没有收入,更要支付七位数的赡养费,父母又双继患癌病。裁判官梁雅忻判刑时指,被告作为高级警务人员,理应有自制能力,惟他对案中事主起色心,他在案中的行为令人失望,更令警队蒙羞,判被告入狱6个月2星期,但准他以10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被告李卓贤(34岁),被裁定非礼及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两罪成,指他于2021年11月23日,在尖沙咀美丽华广场一期的一间店舖内,非礼X;并向X及其丈夫Y提议给他们金钱,以换取X不追究他涉非礼的案件。

被告李卓贤被判入狱6个月2星期,准10万元保释等候上诉。(资料图片)

工作表现优异曾获嘉许50次

辩方求情指,被告在21岁加入警队时已是督察,25岁升任为高级督察,曾破获不少黄赌毒案件,社会运动期间负责协调警署内部工作,曾获得50次不同类型的嘉许,更曾获特区政府颁发感谢状,是一名表现优异的警务人员。

妻在案发前两星期提出离婚

至于家庭状况,辩方指被告父亲患有胰脏癌及淋巴癌,母亲则患有大肠癌,被告十分考顺父母。他的前妻自从诞下二女儿后患上产后抑郁,在案发前两星期正式提出离婚,被告大受打击。被告又因本案被停职,定罪后没有收入,但仍支付了七位数的赡养费,经济出现了十分大困难,更失去了其非常热爱的工作。

提出支付百万元有夸张成份

此外,被告因本案不时出现焦虑、心跳加速、冒汗等情况,更会像患上强迫症般不断看案件相关文件。辩方指出,被告在案中并没有利用职权之便,只是朋友之间的强吻和摸胸。至于提出支付百万元了事,辩方指当中有夸大成份,被告事实上“无咁多钱”。裁判官梁雅忻听罢质疑被告能负担起七位数的赡养费,辩方解释被告当卖楼支付该笔费用。

官指被告犯案有很大反差

梁官判刑时指,被告毕竟为高级督察,必然有一定的能力,接纳他工作表现优秀。但亦正因如此,被告干犯本案才会造成很大的反差。虽然他犯案与工作无关,亦不牵涉滥用职权,但X与被告为朋友关系,两人更会以兄妹相称,可见X对其的信任。

被告明知X有怀孕

梁官同意涉案非案情况非最严重的情节,被告当时已知X怀孕,X遭强吻时亦不断反抗及叫“停”,但被告没有停下。再者,案发地点空间狭窄,一旦发生推撞,有机会影响有胎儿。

认为被告对X色心起

对于辩方指被告因婚姻问题备受压力,梁官认为被告到场是为了做自己有兴趣的事,且案发前与X“有倾有讲”,神情轻松,可见被告非因压力大而一时失控犯案。梁官更直言:“简单黎讲,就系当时你对证人X色心起”。至于父母的身体问题,梁官指情况的确令人难受及担心,但这些情况在案发前已发生,被告若真的有考虑到他们,更加没有理由犯案。

见不到被告有任何悔意

梁官续指,被告不认罪,X要出庭作供。梁官批评称:“你系庭上俾既𠮶啲咁既口供根本系哗众取宠,讲好多野根本令X,甚至佢丈夫Y要更难受一次。”直斥见不到被告有任何悔意。

认为被告的行为令人失望

梁官最后指,被告作为高级督察,理应要有自控能力,对法律认识及守法意识十分清楚。但他的行为却令身边的人失望,更间接令警队蒙羞,终决定就两罪判被告囚6个月两星期。

被告李卓贤在尖沙咀美丽华商场内一店舖内犯案。(资料图片)

望著X的上身说好劲

女事主X早前供称,被告为涉案店舖的熟客。他当晚到店舖取货后,曾望著她的胸称:“好劲”,并问“咁快谷奶啦?”和是否隆胸。被告之后跟X到休息室,拉下两人的口罩后强吻X,X即紧闭双唇。她曾试图推开被告,惟被告扯开她的衣领,伸手入内触碰其胸部,之后说:“Sorry,X,我饮大咗。”

跪称唔想囡囡无咗爸爸

X即致电丈夫到场,丈夫了解事后报警。被告即在X面前下跪,并说:“一球够唔够?我立即开支票……我养埋你个仔…一球唔够,我畀够两球你。”被告又求饶说:“唔想我囡囡无咗爸爸”、“如果警察嚟到,我就走唔到”。被告见对方未有反应,撞开防火门离开,终被X的丈夫制服。

案件编号:KCCC2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