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鲸鱼|渔护署拒设禁船区 背伤非近期正愈合 研引游外海方案

撰文: 韦景全
出版:更新:

西贡有布氏鲸出没引来社会热议,但近距离围观、鲸鱼背部有螺旋桨划伤的伤口,令人关注市民出海观鲸的行为,会否令鲸鱼受危害。渔农自然护理署今日(27日)晚上表示,知悉有意见提出订立禁船区以保护鲸鱼,但由于鲸鱼出没的地点及时间并不固定,执行上并不可行。渔护署及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和其他环保团体的专家均同意,鲸鱼背部的伤痕并非近期受伤所致,认为鲸鱼情况稳定,有能力进食及游动,伤口亦在愈合,未有患病及搁浅的行为表现,现时无需要救治或介入行动。

渔护署指,知悉有意见提出订立禁船区以保护鲸鱼,但由于鲸鱼出没的地点及时间并不固定,范围广阔,需要特别管理的水域亦须按实际情况随时改变,在不影响其他海上使用人士的情况下,执行上并不可行。

渔护署指,会继续联同香港警务处及海事处等执法部门加强巡逻,每当发现鲸鱼露出水面觅食而有船只太过接近鲸鱼,在场的政府人员会即时采取适当行动,包括指示有关船只与鲸鱼保持距离,及在相关人士拒绝合作的情况下,进行执法行动,以确保鲸鱼不会受到观鲸船只滋扰。

至于有建议引领鲸鱼游向外海,渔护署称正与香港海洋公园保育基金及其他保育团体的专家商讨后,仍未找到稳妥安全及合适的具体可行的方案,会继续与专家探讨合适及有效方法。

渔护署重申,所有鲸豚动物均受《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保护,不负责任的观鲸行为可能构成故意干扰受保护野生动物罪,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一年及罚款十万元。署方又指,会继续加强派员在鲸鱼出没的海域巡逻,以及西贡公众码头等地方派发单张,劝喻巿民不要出海观鲸及避免进行水上活动时滋扰到在附近出没的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