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医疗券|周五起容许与配偶共用 推电子同意书 只需插身份证
卫生署今日(24日)公布,合资格的香港长者由本周五(28日)起可与其配偶共用长者医疗券。此外,长者医疗券计划亦会由同日起推出电子同意书,只需插入身份证读取以示同意便可,并增设实时电话短讯通知服务,进一步便利长者使用医疗券。
与配偶亲身到医疗券服务点登记 无需出示配偶关系证明
打算共用医疗券的长者及其配偶(双方均为65岁或以上的长者)无需预先申请连结户口,只需在其中一方使用医疗券支付医疗服务时,一同亲身到访任何一个参与医疗券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执业地点,便可登记连结双方的医疗券户口。
登记过程中,长者无需出示配偶关系证明文件,但需于登记户口连结时向医疗服务提供者作出配偶关系的声明,并申明同意共用医疗券,以确保符合资格。政府如在其后有需要作查核,会直接要求长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完成登记连结后,他们使用医疗券时便无需再次登记连结。
配偶如无法亲身办理 可签同意书交身份证副本
如长者及其配偶其中一方因特殊情况(例如行动不便或长期卧床等)而无法亲身办理连结手续,需先填妥及签署“拥有配偶关系的医疗券使用者共用医疗券同意书”(可经医疗券计划网页下载),并由其中一方带同未能出席者的有效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如适用))副本,递交到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执业地点以完成相关程序。
完成户口连结的长者及其配偶可在自己的医疗券户口内余额耗尽后,使用其配偶户口内的医疗券余额。每次使用配偶的医疗券时,长者须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出示其配偶最新的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如适用))的副本以作核对。
成功连接后接获电话短讯通知
为保障连结户口的双方,长者及其配偶在成功连结户口后,会经其各自指定的本地流动电话号码接获电话短讯,以确保双方均知悉户口已被连结。日后,在各自的医疗券余额被配偶使用时也会接获电话短讯通知。
插身份证取代纸本同意书
除了容许配偶共用医疗券外,医疗券计划同日亦会推出电子同意书以取代纸本同意书,作为确认同意使用医疗券之用。长者以医疗券支付服务费用时,只需将香港身份证插入智能身份证阅读器,便代表同意使用相关的医疗券金额,无需再在纸本同意书上签署。所有使用医疗券的长者均可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一个可收取电话短讯的本地流动电话号码。当使用医疗券支付医疗服务时,系统会经电话短讯作实时通知(包括已使用的医疗券金额),以多加一重保障。
应与配偶充分沟通计划 卫生署定期或抽样调查
卫生署提醒,医疗券计划旨在便利和资助长者接受最切合自己健康需要的私营基层医疗服务作预防疾病及管理健康。长者与其配偶共用医疗券时,必须考虑其个人需要,并应与配偶充分沟通,共同仔细计划连结户口后如何善用医疗券。此外,医疗券不可用於单纯购买物品、药物、医疗仪器和用品,亦不可兑换现金。
为确保公帑得以妥善运用,卫生署会根据监察机制进行定期或抽样调查。卫生署会严肃跟进所有怀疑作出虚假配偶关系声明的个案,并会将有关个案转交执法机构调查。作出虚假声明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及监禁。
不会要求提供银行账户资料或点击网站连结
卫生署亦提醒,卫生署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不会在长者使用医疗券的过程中(包括连结医疗券户口时)透过电话对话或手机短讯要求长者提供任何银行帐户资料(包括密码),也不会要求长者点击任何网站连结。长者必须提高警觉,慎防受骗。”
为了令医疗服务提供者更了解连结长者及其配偶医疗券户口的登记程序,卫生署由7月19至24日期间共举办十场简介会,向相关医护人员阐述有关措施,并即时解答提问。
有关医疗券计划更多详情,市民可浏览网页,或致电医疗券计划热线(2838 2311)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