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盐水美容】护士无注册 酒店房打针 水疗中心涉非法行医
入侵性医学美容事故时有听闻,尽管促请立法规管的声音不绝于耳,至今仍只闻楼梯响。记者早前发现,有水疗中心推广以静脉注射作美容保健之用,却未有披露注射的药物,疑含类固醇等危险药物。《香港01》进一步调查后,更发现负责注射的人士,并无香港注册资格,却自称护士,涉嫌无牌行医。
REVIV HK的静脉注射疗程,最先由美国传入,声称由“4位拥有40年治疗脱水及恢复体能经验的急症室医生创立”,并于2015年正式于香港开业。公司将旗下多个静脉输液疗程,包装成只需29分钟即能补充身体能量的先进疗法,宣称输液含多种维他命及药物,“提供100%有益的功效并有效改善脱水及恢复体能”,客人接受输液后可提高免疫力、排毒补湿抗衰老,甚至治疗感冒、纾缓宿醉等。
注射前:称由注册护士打针 医生核实
记者早前购买价值$1500、名为“ULTRAVIV”的输液疗程,REVIV HK的负责人梁小姐曾表示,注射由注册护士(qualified registered nurse)负责,记者事前须填写“健康筛查问卷”,由护士“即时传送给医生”确认其身体状况可接受输液。
注射当日公司负责人梁小姐与一名穿制服、自称护士的外籍女子,带同输液及针筒等器具,到铜锣湾一酒店房内向记者进行疗程。梁小姐自称于英国出生,她承认没有医科资格,甚至当她拿出英文健康筛查问卷,要求记者自行填写时,记者要求她解说问卷内容,她仅表示“自己中文不好”,花上一段时间始能勉强翻译问卷内容。虽然她要求记者提供个人资料以作病历记录存档,但并未核实记者资料。
注射时:医生全程无参与 外籍护士无注册
当日外籍女子替记者进行血压体温等简单检查,并签署健康筛查问卷后,随即替记者绑止血带,打算寻找血管并开始注射。记者追问是否须先经医生根据问卷结果批准静脉输液方进行,梁小姐却改口称:“其实不用的了,因为个护士会察觉的.....如果有问题的话。”记者追问之下,梁小姐终透露公司的医生名为Susan Jamieson,但承认即使记者亲身到水疗中心“都未必见到个医生”。
一click睇晒注射过程全记录
至于一直自称护士、到场后即动手准备静脉输液器具的外籍女士,梁小姐指对方曾于美国医院工作。惟记者多次追问护士有否于香港注册及应考本地执业试,梁起初指“护士已于医生诊所注册”,后来又指护士无须在港注册即可执业,“最紧要系佢qualified”。
涉无牌行医
不过,记者根据该护士名称搜寻,确认她不在香港注册或登记护士名单之上。此外,REVIV HK的首席护士Sarah Chiguer,同样不在香港注册或登记护士名单之上,公司却上载数张她替客人注射的相片作宣传。
本身是医生的立法会议员郭家麒指,只有注册医护人员可进行静脉输液注射,否则施行注射时未必有遵照严格的无菌输入,注射用具亦未必有足够消毒,令病菌直接入血。他提醒,任何自称医生或护士而没有本地执业资格的人士,属无牌行医,“系可以监禁、相当相当严重的刑事罪行!”
他又斥REVIV HK不应于酒店替客人注射,“呢啲治疗只可以喺医院做,或是喺好特定的情况下做”,批评香港规管入侵性医疗程序法例不完善,“如果政府唔积极、主动去放蛇,系拉唔到人......我们等了超过10年,都尚未等到管制入侵性医疗行为的法例,是好离谱好失望!”
承认护士无香港注册
记者事后直接向梁小姐查询事件,她表示会另约时间与记者详谈。不过数日后REVIV HK及公司负责医生Susan Jamieson却一同发律师信予记者,指公司从未、亦无意图表达Sarah Chiguer及当日为记者注射的女子,为香港合资格护士,辩称梁小姐称她们为“nurse”(护士),是基于二人海外注册护士的资格。
不过,护士管理局回复指,任何在香港境外受训并取得注册护士资格的人,亦须向管理局申请注册,并持有有效执业证明书,否则不可于香港从事护士专业。局方又指,如非注册护士,却故意充作或使用注册护士的称号或名衔,以默示其已注册,即属犯罪。而指任何人如知道另一人并非注册护士,却作出任何陈述或作为,而带有该人已获注册意思者,亦属犯罪。
反问为何须处方
至于REVIV HK在医生从未参与疗程的情况下,向记者处方含药物的输液并进行静脉输液行为,REVIV HK律师回应指“注射只能由医生执行”之规定,只限于医学美容服务,与公司无关,又反问哪一条香港法例要求医生必须诊症才可处方药物及进行注射行为,未有直接回应指控。
对此卫生署回复《香港01》指,涉及注射的程序等只应由注册医生施行,如服务提供者本身并非本港注册医生,便不应施行被界定为医药治疗的程序,否则可能会因触犯《医生注册条例》而被定罪。卫生署会跟进《香港01》提供的资料,并将个案及相关资料转介警方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