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UGL案】黄国健倡解散委员会 秘书处回复指无解散机制
撰文: 李伟欣
出版:更新:
特首梁振英私下修改民建联周浩鼎的UGL调查文件,引起轩然大波。专责委员会委员之一、工联会黄国健提出解散委员会,重新选出委员,但立法会秘书处回复查询时表示,专责委员会的任期是在委员会完成工作及作出报告后才终结,除非专责委员会出现空缺,才会讨论是否需要填补。
特首梁振英被揭干预立法会调查,透过民建联议员周浩鼎修UGL专责委员会调查范围。干预风波发酵至第三日,专责委员会委员黄国健“献计”,提出解散委员会重选,并已指示助理撰写动议提交主席,希望在下次会议上讨论,再交由内务委员会重选。
《香港01》向立法会秘书处查询,已展开工作的专责委员会能否解散。秘书处晚上引用《议事规则》第78(2)条回复称,立法会主席须考虑内务委员会的建议,决定每个专责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并任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及委员;而专责委员会的任期,在委员会完成工作及作出报告后才终结,如专责委员会出现空缺,委员会会先讨论是否需要填补空缺;换言之,委员会没有解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