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涉反转柴犬比比 官信被告或用过时方法控制狗只 裁虐畜罪脱
货车司机在公园见一只名为“比比”的黑色柴犬似想攻击自己及其他狗时,涉把“比比”压在地,并反转牠令其四脚朝天。司机从而被控虐畜罪,但他否认指控,并称因见“比比”情绪不稳,他欲阻止反被咬到流血,才用这方法想令“比比”冷静。案件今(30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决,裁判官认为,被告当时担心“比比”会袭击自己和其他狗,属合理想法,且被告没有受过正统训练,认为他真诚相信其方式恰当,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又称,即使被告脱罪,但其采用的方式亦不应被鼓励,也希望本案能警惕所有狗主,即使出于善意,若使用不当方式,也可能令狗只受伤,相信这也非狗主们乐见的后果。
被告连力(40岁),被控于2022年7月21日,在九龙城宋皇台公园残酷地殴打或惊吓一只属于许妙琪的柴犬(名为“比比”)。
兽医指被告手法或令狗只气管受伤
裁判官裁决时指,片段所见被告曾捉住“比比”颈部附近,再用力将牠压在地上,当时“比比”头颈无法自由转动,猛烈挣扎并发出尖锐叫声,可见牠感到恐慌。正如兽医所指,被告如此捉住“比比”的颈,可令牠的气管受伤。
被告认为其方法可令比比停止袭击
裁判官指被告被指“残酷”对待狗只,如果他真诚、合理地相信其行为不会令到“比比”受伤,尽管方法错误,法庭都不能够将他入罪。被告自辩时曾称,他没有接受正统训练,但认为其对待“比比”的方式,可让牠停止袭击自己和其他狗,以令牠平静下来。
信被告并非想惩罚比比
裁判官认为,片段未必能够反映全面情况,亦明白事件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当时“比比”情绪不稳,并非“咬完就走”,而是持续行为,被告担心牠会继续攻击其他狗,也是合理想法。即使兽医指被告采用的方法过时,被告未受过正统训练,信纳他真诚相信其方法能够制止“比比”,并非惩罚或者无视牠会受伤。但在“比比”福祉(well-being)而言,被告未能够准确拿捏方法。
手法过时不应鼓励
裁判官认为控方未能证明被告有“残酷”对待狗只,因此裁定被告脱罪,但指他使用的方法“过时”,不应被鼓励之余,亦会令到狗只受伤,又提醒被告虽然脱罪,仍希望他能以更正面的方法处理同类情况,而非用一个连他都不能肯定是否拿捏得准确的方法。
希望本案能警惕其他狗主
裁判官又称,狗只有时或会情绪不稳,以人类的力量对待牠们,或有成效但不代表有好处,希望警惕所有狗主,即使出于善意,若使用不适当的力量对待狗只,也可能会造成狗只无可逆转的后果,包括受伤或死亡,相信这也非狗主乐见的。
案件编号:KCCC92/2023